高苑科技大學校長趙必孝遭教育部未依法行政予以解聘,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會長邱翼松12日認為,教育部未依法行政,並配合違法董事會解聘校長,其動機備受質疑。
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會長邱翼松表示,教育部於昨日發文同意高苑科技大學不願捐資的董事會,對高苑科技大學校長趙必孝未依法行政予以解聘,成為我國教育史上罕見的案例,自救會對於此結果及程序,認為有嚴重問題。
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會長邱翼松說,其一,教育部公文未依私校法第43條之解職校長條件對校長進行解任,而是依財團法人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會議中所認定的「缺失」理由解聘校長。
而其所謂的「缺失」,校方早已向教育部進行申覆,迄今未收到教育部回覆,而教育部卻以董事會自行認定的缺失做為「原則同意」解職校長的理由。其二,教育部同意想停辦學校及多次違法失職不願捐資,導致該校教職同仁被欠薪已3個月的董事會之解聘校長請求,並要求在同意解職校長後,再行捐資,其動機與緣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邱翼松指出,這些作為,實令人質疑是否有特定單位,在為董事會清除障礙,他說,現任董事會從今年初突然接手學校,短短5天內就要求老師減薪資、職員降薪,完全不顧法令程序,要求停辦已經核定通過的五專招生,並頻繁干涉校務,企圖派任新校長,扣押財務文件,要求校內小型工程停工,甚至最早於3月中,就要求校長離職,而校長在整個過程中,站在學校教師和職員之一方,努力維持學校正常運作,沒想到董事會依然多次違反捐資承諾,導致全校老師從5月份欠薪到現在。
邱翼松並指出,董事會於8月份更以不捐資、不審議、不通過預算的怠惰行為,導致校務停擺,使學生洗衣、烘衣設備,餐廳被迫撤走,企圖要終結學校的意圖非常明顯。
此次教育部同意罔顧學生與教職員權益的董事會,對校長之解聘,完全坐實了董事會四次解任校長的目的,其動機備受質疑。
據瞭解,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的老師與職員中,已經有近50位老師,依據教師待遇條例,向法院提出要求全體董事負擔連帶責任的欠薪訴訟案,教育部甚至因董事會不捐贈資金,導致教師薪水無法發放,竟處罰學校,無視欠薪原因,完全是因為董事會不履行承諾捐資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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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會長邱翼松說,其一,教育部公文未依私校法第43條之解職校長條件對校長進行解任,而是依財團法人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會議中所認定的「缺失」理由解聘校長。
而其所謂的「缺失」,校方早已向教育部進行申覆,迄今未收到教育部回覆,而教育部卻以董事會自行認定的缺失做為「原則同意」解職校長的理由。其二,教育部同意想停辦學校及多次違法失職不願捐資,導致該校教職同仁被欠薪已3個月的董事會之解聘校長請求,並要求在同意解職校長後,再行捐資,其動機與緣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邱翼松指出,這些作為,實令人質疑是否有特定單位,在為董事會清除障礙,他說,現任董事會從今年初突然接手學校,短短5天內就要求老師減薪資、職員降薪,完全不顧法令程序,要求停辦已經核定通過的五專招生,並頻繁干涉校務,企圖派任新校長,扣押財務文件,要求校內小型工程停工,甚至最早於3月中,就要求校長離職,而校長在整個過程中,站在學校教師和職員之一方,努力維持學校正常運作,沒想到董事會依然多次違反捐資承諾,導致全校老師從5月份欠薪到現在。
邱翼松並指出,董事會於8月份更以不捐資、不審議、不通過預算的怠惰行為,導致校務停擺,使學生洗衣、烘衣設備,餐廳被迫撤走,企圖要終結學校的意圖非常明顯。
此次教育部同意罔顧學生與教職員權益的董事會,對校長之解聘,完全坐實了董事會四次解任校長的目的,其動機備受質疑。
據瞭解,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的老師與職員中,已經有近50位老師,依據教師待遇條例,向法院提出要求全體董事負擔連帶責任的欠薪訴訟案,教育部甚至因董事會不捐贈資金,導致教師薪水無法發放,竟處罰學校,無視欠薪原因,完全是因為董事會不履行承諾捐資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