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瑞O公司違規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蓄意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並涉犯行政刑罰規定遭環保署查獲,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以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嫌,將3名業者提起公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沒收自民國101年起短繳的空污費利益1億1268萬8472元。
環保署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保障民眾呼吸健康,針對使用揮發性有機物的業者進行系統性勾稽分析,找出申報異常業者,經長期蒐證及資料分析後,掌握瑞O公司製程使用有機溶劑,卻蓄意短繳空污費違法行為,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於109年12月9日展開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查獲該事業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以短繳空污費,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另業者製程廢氣收集管道有破損廢氣洩漏、廢氣流向與許可不符、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不足致檢測排放管道空氣污染物「甲苯」未符合標準等重大違規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等規定,依法裁處201萬元罰鍰。
環保署說明,業者短繳空污費部分,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所查扣資料,追繳5年內漏繳空污費6256萬4437元。針對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不足部分,業者已投資2377萬元增設高效能處理設備,提升空氣污染防制能力。環保署也強調,業者應妥善收集處理空氣污染物,以維護空氣品質,切勿以身試法,貪小失大。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檢署於109年12月9日展開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查獲該事業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以短繳空污費,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另業者製程廢氣收集管道有破損廢氣洩漏、廢氣流向與許可不符、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不足致檢測排放管道空氣污染物「甲苯」未符合標準等重大違規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等規定,依法裁處201萬元罰鍰。
環保署說明,業者短繳空污費部分,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所查扣資料,追繳5年內漏繳空污費6256萬4437元。針對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不足部分,業者已投資2377萬元增設高效能處理設備,提升空氣污染防制能力。環保署也強調,業者應妥善收集處理空氣污染物,以維護空氣品質,切勿以身試法,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