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顏寬恒日前遭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指控,偷她的「嗯哼」聲重製,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及妨害名譽,今年4月間遭檢察官傳喚到案。顏寬恒應訊前還狠酸,在這邊要跟各位說一個笑話「周玉蔻談造謠抹黑」。台北地檢署認為,顏引用節目畫面是為自身權益澄清,主觀上沒有誹謗犯意,且周女節目著作權是電視台所有,告訴不合法,今(10)日將顏不起訴。
台中市第2選區立委補選期間,顏寬恒因拍攝競選廣告,因背景音及影像剪進周玉蔻的肖像及「嗯哼」聲。然而,周玉蔻認為,「嗯哼」聲是她個人的專屬標誌,節目是她參與著作,顏未經同意擅自重製使用,涉違反著作權法,另將廣告上傳個人社群,還在臉書發文批評,涉加重誹謗。
檢方認為,周女的節目著作權屬電視台所有,周不是被害人,著作權告訴不合法;至於引用節目內容,屬於意見表達的合理評論,應受憲法保障,況且顏是為維護自己權益而自辯澄清,周女出現廣告中不過數秒鐘,加重誹謗罪嫌不足。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認為,周女的節目著作權屬電視台所有,周不是被害人,著作權告訴不合法;至於引用節目內容,屬於意見表達的合理評論,應受憲法保障,況且顏是為維護自己權益而自辯澄清,周女出現廣告中不過數秒鐘,加重誹謗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