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7日電)嘉義市王姓男子與3名友人被控去年9及10月間因不滿汽車接連被拖吊,不僅繳費向櫃檯丟擲現金侮辱員警,還駕車阻擋拖吊車,對執勤員警吐口水恐嚇,檢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32歲王男、26歲馬男及27歲陳男的3輛自小客車去年9月8日,在嘉義市友忠路違停,被拖吊至嘉義市警察局拖吊場,陳男等3人前往領車,取出一疊現金朝執勤中蕭姓員警所在繳費窗口櫃檯丟擲,並恐嚇「我跟你說,我從今天開始每天都報,我每天都要看到你去拖,你如果沒去拖你就知死了」等語。
起訴書指出,王男去年10月1日將所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在友忠路上,經民眾舉發,交通隊陳姓員警偕同技工黃男到場執行拖吊勤務,王男見狀,持飲料杯砸擲執勤的拖吊車,馬男、陳男及另1名23歲安姓男子得知後,與王男分別駕駛2輛汽車尾隨拖吊車。
拖吊車行經友忠路、中興路口,遭王男等4人的2輛汽車阻擋,王男等4人下車後,分別徒手拍打拖吊車窗口及敲打拖吊車,脅迫陳姓員警將拖吊的車輛放下,並對員警吐口水及恐嚇「你咁有鳴笛」、「阿你要拖車,你看那麼多車也沒有派人去拖,拖我一個人,你他媽跟我講不是針對」等語。
當時,陳姓員警則雙手緊拉副駕駛座車門把手,阻止王男等人將其拖下車,經執勤人員黃男以無線電請求支援,王男等人才駕車逃逸。
陳男、馬男於同一天前往領車時,又對陳姓等員警恐嚇,八掌派出所員警據報趕往,陳男、馬男才駕車離去。案經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依妨害公務、恐嚇等罪嫌函送法辦。
檢方認為王男、陳男、馬男、安男僅因車輛違規遭拖吊,不滿員警依法執行職務,竟當場侮辱執勤員警,並妨害公務執行,次數達3次之多,除有損員警執行公權力威信,且藐視法律,也影響社會公共秩序維持。除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外,並建請量處適當刑責。(編輯:黃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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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王男去年10月1日將所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在友忠路上,經民眾舉發,交通隊陳姓員警偕同技工黃男到場執行拖吊勤務,王男見狀,持飲料杯砸擲執勤的拖吊車,馬男、陳男及另1名23歲安姓男子得知後,與王男分別駕駛2輛汽車尾隨拖吊車。
拖吊車行經友忠路、中興路口,遭王男等4人的2輛汽車阻擋,王男等4人下車後,分別徒手拍打拖吊車窗口及敲打拖吊車,脅迫陳姓員警將拖吊的車輛放下,並對員警吐口水及恐嚇「你咁有鳴笛」、「阿你要拖車,你看那麼多車也沒有派人去拖,拖我一個人,你他媽跟我講不是針對」等語。
當時,陳姓員警則雙手緊拉副駕駛座車門把手,阻止王男等人將其拖下車,經執勤人員黃男以無線電請求支援,王男等人才駕車逃逸。
陳男、馬男於同一天前往領車時,又對陳姓等員警恐嚇,八掌派出所員警據報趕往,陳男、馬男才駕車離去。案經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依妨害公務、恐嚇等罪嫌函送法辦。
檢方認為王男、陳男、馬男、安男僅因車輛違規遭拖吊,不滿員警依法執行職務,竟當場侮辱執勤員警,並妨害公務執行,次數達3次之多,除有損員警執行公權力威信,且藐視法律,也影響社會公共秩序維持。除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外,並建請量處適當刑責。(編輯:黃世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