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嶺陸軍104旅一位21歲黃姓二兵,今年初因上莒光課時不守規定,林姓輔導長糾正無效後,請班長將黃男帶離,而輔導長脫口一句「沒救了,無法溝通」讓黃男聽到後當場暴走,衝上去要動手毆打輔導長。幸好班長在旁立即將黃男壓制,才讓場面沒有失控。黃男被憲兵隊移送法辦,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宣判,黃男遭處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黃男今年1月27日在連集合場上莒光課時,因未遵守規定遭林姓輔導長糾正,兩人發生口角爭吵。雙方溝通無效,林姓輔導長於是請班長將黃男帶離現場,並在過程中對班長說了句「沒救了,無法溝通」。
不料黃男聽到後情緒失控,竟衝向林姓輔導長作勢要揮拳攻擊,幸好班長在一旁立即將黃男壓制在地,才沒讓他施暴得逞。黃男被憲兵隊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黃男行為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而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表示,黃男於犯案時為軍人身份,本應重法守紀,但卻因一時情緒就企圖對長官施暴,影響軍隊紀律,考量到黃男事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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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黃男聽到後情緒失控,竟衝向林姓輔導長作勢要揮拳攻擊,幸好班長在一旁立即將黃男壓制在地,才沒讓他施暴得逞。黃男被憲兵隊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黃男行為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而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表示,黃男於犯案時為軍人身份,本應重法守紀,但卻因一時情緒就企圖對長官施暴,影響軍隊紀律,考量到黃男事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