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高雄地檢署今年1月21日偵查終結,認為主嫌黃格格因感情受挫,故意把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讓它自燃引發大火,依殺人、放火罪將黃格格起訴並求處極刑;高雄地院今(5)日宣判,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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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高市消防局獲報城中城大樓失火,立即指派前金、鼓山及中華分隊出動救災,但是火勢猛烈,整棟樓陷入熊熊火海,直到10小時後才撲滅火勢,但已造成大樓內46人死、43人受傷。

▲高雄城中城火災。(圖/記者朱永強攝2021.10.15)
▲高雄城中城火災造成46人死、43人受傷。(圖/記者朱永強攝2021.10.15)
檢方調查,起火點是在城中城一樓的茶具行,該地點從2020年7月份開始,都是郭清文(52歲)使用,因此鎖定郭清文與其女友黃格格(51歲)涉有重嫌。

案發當晚,黃格格與郭清文吵架,之後黃格格就一個人在城中城喝悶酒,郭清文獨自先行離去,黃以為他是去找前女友,便狂打電話,氣到傳「現世報很快」、「要瘋陪你瘋」等18段語音訊息,全被郭男已讀不回。

隨後黃格格騎車離開城中城,半小時後,她和郭清文泡茶的房間冒出火光,接著火勢引燃機車爆炸,整棟大樓陷入火海;檢方表示,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認定起火點就在房間內沙發,由於黃格格故意把平常會倒在地上的淨香餘燼改倒在沙發上,當晚酒後企圖點火滋事讓郭清文難堪。

因此,檢察官認定,黃格格僅因情感猜忌就心生怨恨,酒後氣憤難平、情緒失控,就點火滋事,致引發重大災害無辜生命死亡,高雄地院今宣判,黃格格躲過殺人罪,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