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4)日舉行審計處報告110年度決算,議員李中強烈抨擊前市長林佳龍時期外埔綠能、花博門票、中央公園微氣候設備等多項工程標案有弊,造成市庫嚴重虧損,他要求審計處要詳列如何懲處相關官員,而不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李中說,林佳龍時期議定的外埔綠能園區合約要24年,但廠商僅需投入6.35億、就可回收20.5億,然而市府卻要不斷擔任搬運工、負擔前後段的運費與處理費,總共要賠60.8億。
這家廠商從得標迄今,依然無法確實履行廚餘及稻桿發電,市府依契約卻只能罰三、五十萬,甚至於還要付費賠款給廠商,這樣圖利廠商的契約當初怎麼訂定的?那些參與標案的官員竟然還能不斷高升,這樣公平嗎?這怎麼對得起市民?
李中表示,林佳龍時期留下一堆弊案,花博門票案、水湳中央公園微氣候案這幾年陸續遭到審計處糾正,但審計處的報告都只有把事情列出來,沒有向議會報告如何懲處這些失職政務官與事務官。
李中認為,既然這些官員當初選擇抱大腿,現在就應該要為自己的失職與違法亂紀負責,因此,他要求審計處不能只寫問題點,還要把如何懲處官員白紙黑字寫清楚,這才是真正負責的報告。
環保局指出,此案規劃2種處理設備,108年7月9日廚餘厭氧設備已營運, 109年6月15日正式發電,110年度處理2萬6,447公噸廚餘、發電281萬3,052度。而稻稈氣化設備至今尚未營運,環保局已依約開罰9次,計240萬元,ROT廠商針對終止此案稻稈氣化設施提送協調委員會協調,經今年1月27日、3月25日、5月6日3次協調,協調委員會已做出決議事項,目前環保局辦理陳核程序中。若任一方提異議,依契約規定提起仲裁或訴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中說,林佳龍時期議定的外埔綠能園區合約要24年,但廠商僅需投入6.35億、就可回收20.5億,然而市府卻要不斷擔任搬運工、負擔前後段的運費與處理費,總共要賠60.8億。
這家廠商從得標迄今,依然無法確實履行廚餘及稻桿發電,市府依契約卻只能罰三、五十萬,甚至於還要付費賠款給廠商,這樣圖利廠商的契約當初怎麼訂定的?那些參與標案的官員竟然還能不斷高升,這樣公平嗎?這怎麼對得起市民?
李中表示,林佳龍時期留下一堆弊案,花博門票案、水湳中央公園微氣候案這幾年陸續遭到審計處糾正,但審計處的報告都只有把事情列出來,沒有向議會報告如何懲處這些失職政務官與事務官。
李中認為,既然這些官員當初選擇抱大腿,現在就應該要為自己的失職與違法亂紀負責,因此,他要求審計處不能只寫問題點,還要把如何懲處官員白紙黑字寫清楚,這才是真正負責的報告。
環保局指出,此案規劃2種處理設備,108年7月9日廚餘厭氧設備已營運, 109年6月15日正式發電,110年度處理2萬6,447公噸廚餘、發電281萬3,052度。而稻稈氣化設備至今尚未營運,環保局已依約開罰9次,計240萬元,ROT廠商針對終止此案稻稈氣化設施提送協調委員會協調,經今年1月27日、3月25日、5月6日3次協調,協調委員會已做出決議事項,目前環保局辦理陳核程序中。若任一方提異議,依契約規定提起仲裁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