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一份工作做到了一個階段之後,總是有許多人會想要換跑道,抑或工作讓自己壓力太大、身體出狀況進而想離職的念頭都會萌生。近日,就有網友分享自己想要離職的過程,結果反而失敗,貼文引爆熱議,也釣出不少內行人透露「離職真正規則」,指出根本沒有所謂離職失敗的可能性,掀起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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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Dcard」貼文指出「目前這份工作讓自己壓力大到身心出狀況,任職四個月就急性腸胃炎2次還有腸躁症,最近甚至近得了膀胱炎和尿道炎,晚上也有失眠的問題,因此評估下來覺得身心健康是最重要的,所以就提了提職,沒想到有同事居然跟我同一天提離職,主管同意了他的離職申請,所以去談的時候就一直鬼打牆,不讓我說話也不給我機會壓離職時間」。

「就這樣談了一個半小時還是被慰留了,過程有談到我的身心狀況還是很糟糕,結果主管都還是當作很正常,沒離職成功的結果就是,本來就身心俱疲,還要跟離職同事交接,工作量增加薪水沒增,加倍痛苦,真的好煩啊!如果我要再提離職的話,直接寄信+壓日期會不禮貌嗎?

▲上班族每天搜尋的煩惱關鍵字都不同,其中週二是最常搜尋離職的日子。(示意圖/取自unsplash)
▲網友分享自己的離職經驗,表示被主管拒絕並且挽留,讓她感到相當痛苦。(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回應「離職不需要資方同意....沒有『離職成功』這種事,因為沒有失敗的可能,別傻傻的被話術」、「很多主管還會威脅說你這樣不能走欸....但其實離職只要符合時間內提出,沒有失敗的可能性,違法的話公司是要被罰錢的!」、「真的要絕一點的話你就照勞基法規定的日數,反正已經講了時間到就走」、「離職就跟分手一樣,mail過去壓日期,基本上管他同不同意,直接說不給離職,就是勞工局見了」、「真的不要被話術!離職只要時間期限內提出,絕對要成功不會失敗!加油再提一次!」

而事實上,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勞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離職的話,雇主只能被動接受,並且不得拒絕,舉例來說,一個在職工作10年的上班族,只要在「30日前」提出預告即可,即使公司、主管不批准,還是具有效力,主管是無法強行留任的,且離職日可以是員工自行決定的,雇主若要調整只能協商,如果發生所謂的「離職失敗」,可以直接申訴勞工局,該公司可能會面臨罰款的問題,要提離職的民眾可要好好知道這是自己的權益。(編輯:張嘉哲)

▲一名網友到新公司任職剛滿一個月,卻發現同部門相繼全部離職讓她很憂心。(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上班族要特別注意,如果在符合期限內提出離職,雇主不得拒絕。(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