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林志穎昨(22)日駕駛特斯拉在桃園蘆竹區中正北路自撞車頭起火,林志穎和年僅6歲的兒子被熱心路人救出送醫。但真對這起意外,蘆竹警方說,因屬自撞並非刑案,須等林向警方說明肇事原因,才能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另外,由於目擊證人指稱,是從前座將林志穎的兒子抱出,如果林志穎讓年僅6歲的兒子坐在前座,恐被罰款1千5到元到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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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昨天上午10時50分許駕駛特斯拉轎車載著6歲兒子要去參加卡丁車賽,經過蘆竹區中正北路橋時,突然向右方偏移,直接撞上機車分隔島,因撞擊力道強勁,林志穎頭部、肩膀等處受傷,當時路過汽機車駕駛與附近桃園捷運綠線工地人員立即上前幫忙救人,先從前座拉出6歲的小男孩,試圖將駕駛座林志穎救出時,因腿卡在油門上,至少有2人協助將林拉出。


由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3項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外界質疑林志穎是否違規。對此,桃園警方表示,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急著救人,小孩確實從副駕駛座上被抱出,但亦有可能是撞擊後彈至前座副駕駛,或是小孩從後座爬至前座,這部分需要駕駛林志穎本人出面說明釐清,目擊者說法只能當作參考,由於林志穎還在住院治療中,須等其傷癒後主動與警方交通分隊聯繫製作筆錄,才能釐清相關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