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縣市正式實施地方版的「囤房稅」,新北市仍在審查中。所謂「囤房稅」指「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超過自住額度,地方政府可設定最低1.5%,最高3.6%。台灣房屋根據財政部去年度的房屋稅縣市個人歸戶資料,統計這6縣市受囤房稅影響的人數,桃園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採單一稅率2.4%,所以僅持有5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是6縣市中影響程度最低的地方;台南市亦因持有1戶「非自住住家」仍維持1.5%稅率,所以衝擊對象僅限2戶以上的屋主;其餘4縣市的民眾,只要持有1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稅的潛在加稅對象,總計共約14.5萬人受影響,房屋稅負恐隨囤房稅上路增加。專家建議,如果有節稅需求,可以考慮以公益出租人的方式,讓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租金、稅金雙頭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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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在今年7月6縣市囤房稅上路之前,已有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實施囤房稅,根據財政部資料,全台已施行囤房稅的9縣市,合計囤房人數約28.5萬人,如果將草案仍在審議中的新北市納入計算,10縣市的囤房人數約36萬人,佔全台約800萬屋主的4.4~4.5%左右,且各縣市認定囤房族時,僅能針對在該縣持有的房產數量來評斷,因此同一位囤房族,在各縣市統計時可能會被重複計算,且部分多屋族不排除為公益出租人,因此影響人數有限。

根據6縣市地方政府的預估,今年囤房稅上路後,明年6縣市的合計房屋稅收,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因此不須過於恐慌。而以新竹市持有五戶的非自住屋主為例,單一間房屋稅率從1.5%增至2.4%,若過去某間房屋稅年繳1萬,明年起就是1.6萬,比之前多繳6成稅金,攤除至各月,等於每月多負擔500元,在置產族眼裡仍是可承受之重,因此對於整體房市應該不至於掀起拋售潮。由於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因此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佈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陳定中表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如果有節稅規劃,除了可將資產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員名下外,也可考慮以「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來節省稅金,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享有1.2%的優惠稅率,加上近年租金上揚,出租房產的租金受益可期,對名下擁有多戶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不失是囤房稅政策下的雙贏節稅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