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蔡姓男子在租屋處幾瓶啤酒下肚後倒頭就睡,直到半夜肚子餓,開車外出到超商買東西果腹,途中停等紅燈時疑似恍神,綠燈亮起後停頓了好幾秒才起步,未料遭眼尖的巡邏員警見狀直覺有問題,趨前攔查,發現蔡男滿身的酒味,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還沒酒醒的蔡男還問:「這要開單嗎?」,員警回應需以公共危險送辦,這才讓蔡男驚覺事情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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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以公共危險送辦,這才讓蔡男驚覺事情大條了!(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以公共危險送辦,這才讓蔡男驚覺事情大條了!(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鼓山分局中洲派出所巡佐吳啟俊、警員張功樺,於17日凌晨1點20分左右行經旗津區旗津二路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在綠燈亮了之後停頓幾秒再前進,立即趨前攔停。蔡男一下車,員警就聞到酒味,在員警詢問下心虛的表示剛剛沒有喝酒,但員警質疑怎麼會有酒味時,才坦承傍晚喝完酒睡到剛剛起床。男子自認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息後,酒精應該已經代謝掉了,沒想到酒測值還是超標,還想向員警求情,表示明天還要上班可否通融,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中洲所長洪任宏表示,初步了解,蔡姓男子在兩天前才剛搬到旗津租屋,以便就近在造船廠上班,雖然沒有酒駕紀錄,但在身體殘留酒精未代謝完全就駕車上路確實違法。鼓山分局長蔡鴻文也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獲得充分且完整的休息,確認自身狀況無虞再行上路。酒後駕車零容忍,警方會持續在各路段積極取締酒後駕車的危險行為,確實為用路人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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