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於7月啟動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生專案入境作業,除原來的境外學位生、僑生先修部學生、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入境外,另新增「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外籍生)」與「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外籍生、港澳生)」兩類對象,進一步擴大境外生來台就學及交流,並透過完善的防疫措施,在安全有序的入境機制下,確保校園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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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歷來境外生專案入境均會在依據指揮中心的防疫規定下,持續配合國內大專校院國際招生及學生交流需求,滾動修正,目前專案入境的作業如下:

一、入境對象:

為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之下列學生

(一)境外學位生(含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二)僑生先修部學生

(三)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外籍生)

(四)雙邊互惠及特殊外交考量、優華語計畫、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臺短期研究等學生(外籍生)

(五)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外籍生)。

(六)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外籍生、港澳生)。


二、入境時間:

(一)境外學位生、僑生先修部學生、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得於111年8月1日起入境。

(二)其他屬於雙邊互惠及特殊外交考量、優華語計畫、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台短期研究等學生,延續110學年度持續辦理中。

(三)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得於111年7月15日起入境。


三、防疫規範:

(一)檢疫天數:採居家檢疫3天及4天自主防疫。

(二)檢疫場所:國內合格之防疫旅館或經地方衛生單位核可之學校檢疫宿舍。若防疫旅館或學校隔離宿舍床位不足時,得報部後由本部協調集檢所提供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