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E化服務,提升強制執行程序的效率與服務品質,司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擇定台北、新北、高雄等3所地院試辦金融機構債權人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服務,為期3個月。金融機構債權人持債權憑證以外的金錢債權執行名義,可向三所法院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於試辦期滿後,並將全面開放全國地方法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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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債權憑證系統。(圖/記者潘千詩翻攝)
▲電子債權憑證系統。(圖/記者潘千詩翻攝)
司法院將於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建置「電子債權憑證系統」專區(網址:https://e-coc.judicial.gov.tw ),債權人及債務人可以直接使用「電子債權憑證系統」查閱、聲請閱覽電子債權憑證;債權人若需向行政機關查調資料,也可透過系統取得含一、二維條碼等網路連結資訊的電子債權憑證,提供第三人查驗,提升查調效率。

司法院表示,去(2021)年地院民事執行事件終結總件數,共143萬5445件,終結時需發給債權憑證件數也高達117萬4979件,藉由債權憑證電子化,將節省聲請或執行過程所需勞費,達成便民服務及節能減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