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集體涉貪案,台北地院審理約1年,今年2月起密集辯論,包括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全都否認犯罪,今(6)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收賄金額最高的無黨籍立委蘇震清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立委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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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案被告包括,蘇震清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無罪;廖國棟國會辦公室前主任丁復華遭判1年10個月、緩刑4年;陳超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5年、褫奪公權2年;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6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趙正宇國會前辦公室主任林家騏2年、緩刑5年。

共犯部分,行賄人、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判1年2個月、緩刑5年;「白手套」是知管理公司總理郭克銘不可易科罰金部分2年、易科罰金部分合併8個月,均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2.16)
▲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坦承行賄立委,還批經濟部官員舞弊竟高升。(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2022.2.16)
全案源於SOGO經營權之爭,李恆隆的太流公司實質掌控SOGO百貨後,2002年9月,在太流公司的增資會議上,遠東集團砸40億元投資,李恆隆的持股遭稀釋,失去SOGO經營權。李恆隆四處陳情,企圖買通立委奪回SOGO,首先找上的就是蘇震清,陳情遠東集團利用造假、虛偽不實的董事會變更公司登記。

檢方指控,李恆隆2012年初透過前立委蔡煌瑯認識蘇震清;2015年9月4日,蘇震清透過余學洋傳訊李恆隆,告知「委員的叔叔(蘇嘉全)在政黨輪替時可能位居行政要職,我們又是執政黨」,以委員急需一筆2000萬元上下的錢,要求李恆隆匯款至蘇震清的人頭帳戶。

檢方指控,李恆隆於2015年9、12月各匯1000萬元款項至指定帳戶,2017年蘇震清得知遭監聽,緊張詢問律師金流該如何處置,並立即將錢返還李恆隆,還要求留下金流紀錄。事後,蘇震清刻意疏遠李恆隆,李恆隆才去找郭克銘幫忙,郭克銘找上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由廖在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中發言、向經濟部官員施壓。

另外,檢調搜索趙正宇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新台幣920萬元,另查出,趙正宇涉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