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職於台中某電子公司的范姓男工程師,在會議上遭到老闆辱罵,還朝他丟板擦並出手推打,讓范男憤而提告。而得知被告後,老闆更是失控暴走,連珠炮狂罵范男「腦袋瓜長瘤」、「垃圾」等語,范男直接現場蒐證再告妨害名譽,而台中地院判決出爐,老闆兩案分別被判拘役25日與拘役20日定讞,而在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萬元,仍可上訴。
據了解,范男於2020年9月在公司的會議上,遭到老闆林男痛罵,林男還朝范男丟板擦,甚至出手推打,讓范男憤而提告。而范男帶警察去公司想查看當時會議的錄影畫面時,林男再度情緒失控,痛罵范男「腦袋瓜長瘤」、「找警察是破壞遊戲規則」、「垃圾」等語,范男因此再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
在刑事部分,開會中辱罵動手,老闆林男被處拘役25日定讞;後來當眾辱罵,又遭處拘役20日定讞,可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方面,雖然林男辯稱所說詞語僅是自己的「口頭禪」,沒有侮辱之意,但法院判決林男須賠1萬元,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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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部分,開會中辱罵動手,老闆林男被處拘役25日定讞;後來當眾辱罵,又遭處拘役20日定讞,可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方面,雖然林男辯稱所說詞語僅是自己的「口頭禪」,沒有侮辱之意,但法院判決林男須賠1萬元,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