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以來專題之一(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日特稿)2019年中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後,香港和台灣的關係進入寒冬,有分析人士認為,隨著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執行,恐怕兩地關係今後難以回到從前。
港台關係歷來時好時壞,主因是受兩岸關係影響。兩岸關係不佳時,兩地關係變差,比如台方派員受阻;待兩岸關係好轉時,問題才會出現鬆動。
有人說,按照以上邏輯,當前低迷的港台關係也許會隨著兩岸關係的改善而再次出現轉機。但當前的問題是,港區國安法已改變了香港的政治生態,也連帶改變了港台關係的基礎。
因此,有分析人士推測,今後港、台關係已無法回到從前,特別是在政治層面。
一個明顯的例子,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中成為香港的法典後,港府在處理涉台事務上明顯一刀切地嚴格執行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要求台灣官方外派駐港人員簽署承認「一個中國」承諾書。
台灣官方外派駐港人員由於拒簽「一中」承諾書,以致未能獲香港當局續發工作簽證,被逼撤離香港。
此外,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後,台灣在港機構及香港親台僑團的活動空間也立即受限,令香港的「雙十」國慶活動基本消失。
去年10月,香港一些親台僑團原先計劃舉行慶祝「雙十」國慶活動,且已預訂餐廳設宴慶祝。他們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已主動做了規避,改以辛亥革命名義慶祝。
儘管如此,有關方面仍然以其他手段令活動未能舉行。
過去每年「雙十」國慶,台灣駐港機構也會以僑團之名舉行「雙十」酒會,也以紀念辛亥革命名義進行,但去年駐港機構在沒有官方人員主事下,已暫停籌辦酒會。
在過去的「雙十」酒會中,雖然台灣駐港機構不能公開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也會以視訊方式展現國旗,但觀察親台僑團去年底所遇到的情況,恐怕駐港機構今後復辦酒會,也可能會面對相同困難。
事實上,去年「雙十」之前,星島日報就曾刊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專訪,他警告市民不能趁「雙十」從事「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否則當局會嚴格執行國安法。
顯然,在港區國安法之下,本地所有慶祝「雙十」的活動,都有可能被港府視作「分裂中國」的行動。
親台港人慶祝「雙十」國慶由來已久,回顧過去,這些活動所享有的政治空間大概可以分為兩個時期,一是「寬鬆期」,二是「緊縮期」。
在港英政府年代,僑團慶祝「雙十」國慶享有寬鬆的環境,當年臨近「雙十」國慶,香港大街小巷都懸掛了大量中華民國國旗,國旗隨風飛揚,紅遍港九新界。
進入90年代,隨著香港主權轉移只剩下不到10年,英國已有撤出香港的準備,北京則展開接管香港的部署,香港涉台問題成為北京的焦點之一。
從這個時候起,親台僑團的「雙十」國慶活動進入了「緊縮期」,開始受到制約。
據了解,在北京接管香港前,當時準備擔任行政長官董建華顧問的葉國華已與台灣駐港代表鄭安國取得默契,香港回歸後,公開場合不能出現中華民國主權象徵,室內則一切如舊。
香港回歸後,台灣駐港機構遵守了有關默契,但個別僑團未予理會,每年10月10日都會在某些街道上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一般很快被當局拆除,並在國父孫中山革命根據地的紅樓舉行升旗典禮,高唱國歌。
但在室內,無論是台灣駐港機構以民間名義舉辦的酒會,或是僑團本身,在酒店或餐廳舉辦活動,都會以各種方式展示中華民國國旗,比如在視訊中顯現,這也是在「緊縮期」內的一種「灰色」做法。
不過,從去年起,在「緊縮期」內的寬鬆做法已不復存在,基本上任何在酒店或餐廳的「雙十」慶典都被視為違反「一中」原則,被有關方面以各種方式叫停。
與此同時,紅樓的升旗典禮也被禁止。
這也代表在港區國安法之下,香港任何涉台的活動,只要被視為逾越「一中」原則的,都受到嚴控,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明顯進入了「嚴控期」。
如果說港區國安法嚴格規限了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更嚴格的規定恐怕還在後頭,因為港府將為基本法23條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主權轉移以來,當局一直未能為23條進行立法。
在「反送中」之後,中國全國人大主動為香港訂定國安法,但只納入23條部分規定,其餘留待港府自行立法,而這項工作預料將由新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完成。
鄧炳強此前已多次公開談及23條立法事宜,並指23條列明香港需要立法禁止7類罪行,當中5類並未包含在港區國安法內,即使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也不足以應對。
換言之,港府為23條立法時,要訂定懲罰的罪行還有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在字眼上,雖然23條的上述規定只寫「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但一旦立法通過,港、台兩地的政治聯繫都有可能陷入法網。也可以說,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只會愈趨狹窄,在涉及「一中」問題上沒有灰色地帶。
客觀上,當前台灣在港已沒有官方派駐人員,而港府也早已單方面暫時關閉了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互不往來」;儘管台灣駐港機構仍然維持運作,但由於沒有外派主事官員,活動能力也大幅縮小。
在「反送中」之後,被視為港府「白手套」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協進會)也停止與台方的對等機構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往來。
對於港、台關係陷入低迷,協進會主席李大壯曾向官方香港電台說,圈內人對此不感奇怪,因為當前港台關係與「錢七條」的初衷分歧越來越多。
他說,香港根據「錢七條」作為與台灣的交往基礎,即是已故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1995年發表的「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
他說,政治原則不能妥協,感覺兩地在原則問題上越來越有差距。
有人說,「錢七條」只是對「一中」原則作出概括性表述,在細處還有想像空間或灰色地帶,但無論是已生效的港區國安法或未來訂定的基本法23條,條文清晰,成為港、台關係的法律紅線,再難有模糊空間。
綜合而言,台灣駐港機構或香港親台社團過去憑藉默契、灰色地帶或模糊處理而享有的政治空間,已因港區國安法的實施而被摧毀,接著而來的23條立法,涉及層面更廣,港台關係勢必面對更嚴苛的考驗。(編輯:楊昇儒/周慧盈)1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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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按照以上邏輯,當前低迷的港台關係也許會隨著兩岸關係的改善而再次出現轉機。但當前的問題是,港區國安法已改變了香港的政治生態,也連帶改變了港台關係的基礎。
因此,有分析人士推測,今後港、台關係已無法回到從前,特別是在政治層面。
一個明顯的例子,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中成為香港的法典後,港府在處理涉台事務上明顯一刀切地嚴格執行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要求台灣官方外派駐港人員簽署承認「一個中國」承諾書。
台灣官方外派駐港人員由於拒簽「一中」承諾書,以致未能獲香港當局續發工作簽證,被逼撤離香港。
此外,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後,台灣在港機構及香港親台僑團的活動空間也立即受限,令香港的「雙十」國慶活動基本消失。
去年10月,香港一些親台僑團原先計劃舉行慶祝「雙十」國慶活動,且已預訂餐廳設宴慶祝。他們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已主動做了規避,改以辛亥革命名義慶祝。
儘管如此,有關方面仍然以其他手段令活動未能舉行。
過去每年「雙十」國慶,台灣駐港機構也會以僑團之名舉行「雙十」酒會,也以紀念辛亥革命名義進行,但去年駐港機構在沒有官方人員主事下,已暫停籌辦酒會。
在過去的「雙十」酒會中,雖然台灣駐港機構不能公開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也會以視訊方式展現國旗,但觀察親台僑團去年底所遇到的情況,恐怕駐港機構今後復辦酒會,也可能會面對相同困難。
事實上,去年「雙十」之前,星島日報就曾刊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專訪,他警告市民不能趁「雙十」從事「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否則當局會嚴格執行國安法。
顯然,在港區國安法之下,本地所有慶祝「雙十」的活動,都有可能被港府視作「分裂中國」的行動。
親台港人慶祝「雙十」國慶由來已久,回顧過去,這些活動所享有的政治空間大概可以分為兩個時期,一是「寬鬆期」,二是「緊縮期」。
在港英政府年代,僑團慶祝「雙十」國慶享有寬鬆的環境,當年臨近「雙十」國慶,香港大街小巷都懸掛了大量中華民國國旗,國旗隨風飛揚,紅遍港九新界。
進入90年代,隨著香港主權轉移只剩下不到10年,英國已有撤出香港的準備,北京則展開接管香港的部署,香港涉台問題成為北京的焦點之一。
從這個時候起,親台僑團的「雙十」國慶活動進入了「緊縮期」,開始受到制約。
據了解,在北京接管香港前,當時準備擔任行政長官董建華顧問的葉國華已與台灣駐港代表鄭安國取得默契,香港回歸後,公開場合不能出現中華民國主權象徵,室內則一切如舊。
香港回歸後,台灣駐港機構遵守了有關默契,但個別僑團未予理會,每年10月10日都會在某些街道上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一般很快被當局拆除,並在國父孫中山革命根據地的紅樓舉行升旗典禮,高唱國歌。
但在室內,無論是台灣駐港機構以民間名義舉辦的酒會,或是僑團本身,在酒店或餐廳舉辦活動,都會以各種方式展示中華民國國旗,比如在視訊中顯現,這也是在「緊縮期」內的一種「灰色」做法。
不過,從去年起,在「緊縮期」內的寬鬆做法已不復存在,基本上任何在酒店或餐廳的「雙十」慶典都被視為違反「一中」原則,被有關方面以各種方式叫停。
與此同時,紅樓的升旗典禮也被禁止。
這也代表在港區國安法之下,香港任何涉台的活動,只要被視為逾越「一中」原則的,都受到嚴控,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明顯進入了「嚴控期」。
如果說港區國安法嚴格規限了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更嚴格的規定恐怕還在後頭,因為港府將為基本法23條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主權轉移以來,當局一直未能為23條進行立法。
在「反送中」之後,中國全國人大主動為香港訂定國安法,但只納入23條部分規定,其餘留待港府自行立法,而這項工作預料將由新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完成。
鄧炳強此前已多次公開談及23條立法事宜,並指23條列明香港需要立法禁止7類罪行,當中5類並未包含在港區國安法內,即使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也不足以應對。
換言之,港府為23條立法時,要訂定懲罰的罪行還有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在字眼上,雖然23條的上述規定只寫「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但一旦立法通過,港、台兩地的政治聯繫都有可能陷入法網。也可以說,台灣在港的政治空間只會愈趨狹窄,在涉及「一中」問題上沒有灰色地帶。
客觀上,當前台灣在港已沒有官方派駐人員,而港府也早已單方面暫時關閉了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互不往來」;儘管台灣駐港機構仍然維持運作,但由於沒有外派主事官員,活動能力也大幅縮小。
在「反送中」之後,被視為港府「白手套」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協進會)也停止與台方的對等機構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往來。
對於港、台關係陷入低迷,協進會主席李大壯曾向官方香港電台說,圈內人對此不感奇怪,因為當前港台關係與「錢七條」的初衷分歧越來越多。
他說,香港根據「錢七條」作為與台灣的交往基礎,即是已故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1995年發表的「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
他說,政治原則不能妥協,感覺兩地在原則問題上越來越有差距。
有人說,「錢七條」只是對「一中」原則作出概括性表述,在細處還有想像空間或灰色地帶,但無論是已生效的港區國安法或未來訂定的基本法23條,條文清晰,成為港、台關係的法律紅線,再難有模糊空間。
綜合而言,台灣駐港機構或香港親台社團過去憑藉默契、灰色地帶或模糊處理而享有的政治空間,已因港區國安法的實施而被摧毀,接著而來的23條立法,涉及層面更廣,港台關係勢必面對更嚴苛的考驗。(編輯:楊昇儒/周慧盈)1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