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苓雅分局福德所員警18日下午2點40分左右在轄區武廟路、心正路口發現1部機車未停讓斑馬線上行趨前攔查並開單舉發,網友隨即在臉書以「高雄警察缺業績了喔!」為題發文,遭影射的黃姓員警也隨即在同一臉書社團發文澄清回應,引發熱議,苓雅分局今(19)日晚間也公布員警執勤密錄畫面,指網友的貼文疑刻意模糊誤導之嫌,認定員警依法告發取締,並無違誤。
有網友今天下午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發文指「高雄警察缺業績了喔!」表示這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與心正路口,「朋友給的照片,請高雄冰友們大家小心荷包縮水喔!」網友的發文也引發熱議。
遭影射的苓雅警分局福德所黃姓警員隨後在同一臉書社團發文澄清回應,「還記得去年12月行人一家四口遭酒駕撞擊導致家庭支離破碎的新聞嗎?當時的畫面對我而言是非常震驚的」。
黃姓員警認為,無人停讓走在行穿線上的行人,導致行人一直在路口內無法前行,是造成一家四口車禍原因之一,因此他自去年起便有加強取締未讓行人之力度,藉以教育違規人應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
苓雅警分局晚間公布員警執勤密錄畫面,福德所長林楓凱表示,網友的貼文僅張貼心正路一側未劃設斑馬線照片,而忽略其違規路段(武廟路)有劃設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之事實,疑有刻意模糊誤導之嫌。
苓雅分局副分局長李明達也表達分局立場強調,員警發現違規情事,依法告發取締,並無違誤,該分局全力支持力挺同仁依法執勤、勇於執法,並作為同仁嚴正執法後盾。
李明達也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均應減速慢行,且應暫停讓行人先行;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李明達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也將於轄內各路段加強交通稽查,針對各類惡性交通違規行為予以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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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影射的苓雅警分局福德所黃姓警員隨後在同一臉書社團發文澄清回應,「還記得去年12月行人一家四口遭酒駕撞擊導致家庭支離破碎的新聞嗎?當時的畫面對我而言是非常震驚的」。
黃姓員警認為,無人停讓走在行穿線上的行人,導致行人一直在路口內無法前行,是造成一家四口車禍原因之一,因此他自去年起便有加強取締未讓行人之力度,藉以教育違規人應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
苓雅警分局晚間公布員警執勤密錄畫面,福德所長林楓凱表示,網友的貼文僅張貼心正路一側未劃設斑馬線照片,而忽略其違規路段(武廟路)有劃設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之事實,疑有刻意模糊誤導之嫌。
苓雅分局副分局長李明達也表達分局立場強調,員警發現違規情事,依法告發取締,並無違誤,該分局全力支持力挺同仁依法執勤、勇於執法,並作為同仁嚴正執法後盾。
李明達也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均應減速慢行,且應暫停讓行人先行;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李明達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也將於轄內各路段加強交通稽查,針對各類惡性交通違規行為予以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