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今天印發文件,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提出禁業要求。領導幹部每年須填報家人經商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不是家人退出經商,就是領導幹部退出現職。
新華社報導,這項名為「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的文件提到,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且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於其他部門」。
根據報導,這項規定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至於「經商辦企業」,主要是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仲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
這項規定要求,上述領導幹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應當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至於年度集中報告後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也要及時報告。
同時,對領導幹部報告的經商情況,要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發現有關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責令領導幹部作出說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由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況給予領導幹部相應處理、處分。
其中,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領導幹部,結合幹部選拔任用的「凡提四必」規定進行查核。不符合擬任崗位禁業規定者,家人應退出經商辦企業,不同意退出者不予任用。
規定要求,對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且這些家人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以及採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還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並對這項規定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通知提到,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舉措。且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總結實踐經驗,對相關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對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範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幹部家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編輯:邱國強)1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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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這項規定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至於「經商辦企業」,主要是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仲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
這項規定要求,上述領導幹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應當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至於年度集中報告後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也要及時報告。
同時,對領導幹部報告的經商情況,要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發現有關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責令領導幹部作出說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由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況給予領導幹部相應處理、處分。
其中,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領導幹部,結合幹部選拔任用的「凡提四必」規定進行查核。不符合擬任崗位禁業規定者,家人應退出經商辦企業,不同意退出者不予任用。
規定要求,對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且這些家人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以及採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還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並對這項規定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通知提到,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舉措。且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總結實踐經驗,對相關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對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範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幹部家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編輯:邱國強)11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