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劉姓女士今(12)日投訴台中市員警尾隨她到住處社區內,要對她酒測,說她「剛才開車在路上轉彎未打方向燈」,一番爭辯後員警開出紅單,隨後尾隨劉女進到住家內,把正走上樓梯的劉女從樓梯上拉摔下來,造成多處受傷。劉姓女士已到醫院驗傷,準備將在(13日)星期一向法院提出非法侵入住宅、傷害等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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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女士投訴, 6月11日凌晨2點多,因為先生在外喝酒,請她駕車去載他回來,回到社區裡時,突遭台中市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員警(臂章編號5225號)在社區住處門前將她攔阻,說她駕車「轉彎未打方向燈」,要進行檢查。劉女提示了身份證明文件,並告知這是私人土地住宅,員警怎可以隨便侵入,並詢問員警依據什麼法令可以侵入私人住處?員警非但不回答,並且要求她做酒測,,劉女向員警質疑執法的合法性,員警就是不回應。


劉女士說,接著這名員警還是硬要她酒測, 劉女士認為她提出的問題,員警都沒回答,就覺得無法信服,也決定不屈服員警的酒測要求,正存疑員警的合法性時,員警稱「你不測我就以拒測開單」,劉女士表示並沒有要拒測、重頭到尾都沒有說不測,員警不理會她就直接開單了。


劉女士說員警開好紅單要她簽收,她覺得這不合理,所以不簽收,並請員警寄給她就好,接著向員警表示三更半夜了,她需要休息,便走向室內樓梯上樓,正當走到樓梯一半時,員警追上她硬要她簽名,並將她拉扯下樓,導致她從樓梯間跌落到一樓地面,致使她手腳多處挫傷。


劉女質問員警已開完罰單,就算她有違規,員警你也做出處份了,所執行的公務也已結束,為何又直接侵入她私人住宅,還將她從家中的樓梯間拉下來,導致她跌落受傷,,這樣硬要她簽名,這合法嗎?劉女士表示已檢具照片、澄清綜合醫院診斷證明書,將對台中市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員警(臂章編號5225號)提出非法侵入住宅及傷害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