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交通違規遭到檢舉開罰後經常衍生許多爭議,台北市就有一位余姓女子騎機車到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時,4度被檢舉違停紅線開罰。余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違規情節輕微判她勝訴免罰,4張罰單全數撤銷,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余女在2021年12月13日及22日、今年1月3日及7日,4度因為騎車到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時,違規在紅線停車被民眾檢舉,警方也各開出4張600元的罰單。
余女認為自己違停是為了接送女兒,且都盡量緊鄰路邊並沒有影響交通秩序,但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違停是事實,警方接獲檢舉依法開罰並無違誤。
不過余女提起行政訴訟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判決認為,余女確實違規停車,但乃是為了接送女兒,且停車緊靠路邊,預留相當空間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符合違規情節輕微免予舉發,判余女免罰,4張罰單全撤銷,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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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女認為自己違停是為了接送女兒,且都盡量緊鄰路邊並沒有影響交通秩序,但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違停是事實,警方接獲檢舉依法開罰並無違誤。
不過余女提起行政訴訟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判決認為,余女確實違規停車,但乃是為了接送女兒,且停車緊靠路邊,預留相當空間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符合違規情節輕微免予舉發,判余女免罰,4張罰單全撤銷,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