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6日電)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施行,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前5天共受理54案,且開立書面告誡有16案、聲請保護令18案,另宜蘭縣1男狂叩240多通電話騷擾前妻遭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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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跟騷法為防制性別暴力最重要的一塊拼圖,已於6月1日正式施行上路,經統計至6月5日晚間12時止,全國警方共受(處)理54案,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跟騷案件達33件,一般適用跟騷法案件則有21件。

此外,違法態樣計有112個,目前以通訊騷擾居多、計有32次,尾隨接近居次、計有22次。

同時,54案中,共開立書面告誡16案,聲請保護令18案,以及建請聲押獲准案1件。

其中,宜蘭縣1名男子要求和前妻復合,竟狂叩240多通手機電話騷擾,並恐嚇前妻「抓不到妳誓不為人」,且還到女方住處盯哨,屢勸不聽,後遭宜蘭縣警察局以現行犯將他逮捕,經報請地檢署指揮蒐集犯罪事證,並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此外,還有1男因侵入前妻住宅裝設密錄設備,警方受理偵辦並開立書面告誡;另有1名恐怖情人侵入受害人住處告白,遭警方開立書面告誡並移送法辦,並對被害人住所加強防護。

警政署指出,跟騷法上路前,警方已預先實作演練、提前操兵,前線員警也都熟悉操作程序,系統操作順暢,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施行期間都積極任事、全力以赴,讓每個案件都能獲得妥善處置,充分發揮本法保護被害人的功能。

此外,針對不符合跟騷法構成要件的告訴案件,執勤員警也向民眾詳細說明,並以適當法律條文妥適處理,避免警力浪費、疲於奔命。

警政署指出,跟騷法訂定8種行為樣態,包括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透過他人、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有這8種行為,且違反對方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使對方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算是跟蹤騷擾。(編輯:李亨山)11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