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波特王(Potter King)」早期以撩妹話術影片爆紅,後續則多以評論時事為主題。波特王昨(2)日突然在Youtube頻道上發布重磅消息,表示已離開原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且自己已從133萬的粉絲專頁中被剔除管理權限,網上一片譁然,猜測聲音四起,今(3)日下午經紀公司則發布十點聲明,並反駁:「日前係該員『自行提出』要求須移除該員臉書權限」。
波特王昨日於Youtube頻道發布聲明,表示自己「已經離開了原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且「聚暘以及橙姑娘等相關企業」都與他無關,「 “波特王Potter King臉書粉絲團” 也已經不是我在使用。目前我本人使用的社群平台主要只剩下這個Youtube頻道」,並向粉絲交代,詳細情形將會在事情告一段落後完整說明。
今(3)日下午時,經紀公司於臉書專頁「波特王 Potter King」發布十點聲明,表示目前波特王仍在合約期間,因未能安撫他而造成外界關注,並於第四點強調是波特王主動提出移除臉書權限,提到「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並溫情喊話「全體成員長期艱辛、耗資甚鉅成就此 IP、數度好言相勸,盼該員多以團隊全體成員為重」。
不過網友似乎不買帳,於貼文下留言「看完都不知在說什麼,只見不停說波特王不是」、「公司聲明完全看不出波特王做了什麼對不起公司的事,我還是先退追好了」、「這文章...寫的很不留情面呢」、「這就像房東看生意好,決定要把房子收回來自己做」。 (編輯:李惠婷)
【6/3聚暘新媒體官方聲明稿全文】
有關聚暘新媒體旗下簽約藝人波特王一事,感謝各界朋友關心,
為正視聽,茲摘要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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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午佳節期間、敝司未能安撫所屬藝人「波特王」自行發文致各界困擾,首先深感歉意。
二、波特王自始至今、與全體同仁同為團隊成員,傳聞波特王為公司負責人之說,實非實情。
三、現階段仍於合約期間且尚有寬裕期限、所屬藝人先聲主張已無關係一事,僅能無奈尊重。
四、承三、日前係該員「自行提出」要求須移除該員臉書權限;坊間「被經紀公司踢掉」為未求證之報導。
五、礙於該員日前數度訴諸法律,團隊成員實屬無奈、僅能配合該員以致報導有誤,特此澄清。
六、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
七、承五、培養並冠以波特王藝名人設、一度以撩妹為題有幸獲各界好評,再回顧甚為唏噓。
八、全體成員長期艱辛、耗資甚鉅成就此 IP、數度好言相勸,盼該員多以團隊全體成員為重。
九、該員個人此舉,已對敝司全體成員造成影響,現將依現有合約精神,保留相關權利義務責任。
十、於昨(6/2)日傍晚時值返鄉車潮、家人團聚之際,因敝司該員自我行徑造成媒體朋友與各界困擾,在此再度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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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暘新媒體
中華民國1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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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3)日下午時,經紀公司於臉書專頁「波特王 Potter King」發布十點聲明,表示目前波特王仍在合約期間,因未能安撫他而造成外界關注,並於第四點強調是波特王主動提出移除臉書權限,提到「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並溫情喊話「全體成員長期艱辛、耗資甚鉅成就此 IP、數度好言相勸,盼該員多以團隊全體成員為重」。
不過網友似乎不買帳,於貼文下留言「看完都不知在說什麼,只見不停說波特王不是」、「公司聲明完全看不出波特王做了什麼對不起公司的事,我還是先退追好了」、「這文章...寫的很不留情面呢」、「這就像房東看生意好,決定要把房子收回來自己做」。 (編輯:李惠婷)
【6/3聚暘新媒體官方聲明稿全文】
有關聚暘新媒體旗下簽約藝人波特王一事,感謝各界朋友關心,
為正視聽,茲摘要聲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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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午佳節期間、敝司未能安撫所屬藝人「波特王」自行發文致各界困擾,首先深感歉意。
二、波特王自始至今、與全體同仁同為團隊成員,傳聞波特王為公司負責人之說,實非實情。
三、現階段仍於合約期間且尚有寬裕期限、所屬藝人先聲主張已無關係一事,僅能無奈尊重。
四、承三、日前係該員「自行提出」要求須移除該員臉書權限;坊間「被經紀公司踢掉」為未求證之報導。
五、礙於該員日前數度訴諸法律,團隊成員實屬無奈、僅能配合該員以致報導有誤,特此澄清。
六、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
七、承五、培養並冠以波特王藝名人設、一度以撩妹為題有幸獲各界好評,再回顧甚為唏噓。
八、全體成員長期艱辛、耗資甚鉅成就此 IP、數度好言相勸,盼該員多以團隊全體成員為重。
九、該員個人此舉,已對敝司全體成員造成影響,現將依現有合約精神,保留相關權利義務責任。
十、於昨(6/2)日傍晚時值返鄉車潮、家人團聚之際,因敝司該員自我行徑造成媒體朋友與各界困擾,在此再度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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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暘新媒體
中華民國1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