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悍將投手威迪茲於6月2日例行賽中,經對方球隊總教練檢舉球體有外部物質,主審認為有異,即啟動進一步檢查,經主審召集現場裁判共同檢視後,一致認定威迪茲有使用外部物質,主審立即宣告將其驅逐出場,後續經賽務部確認違反規則規定。
威迪茲違反規則條文為:一、規則3.01:任何球員不得故意污損球或使用泥土(Soil)、松香(Rosin)、石蠟(Paraffin)、甘草(Licorice)、砂紙(sandpaper)、金鋼砂紙(Emery-paper)或其他物質摩擦球。裁判員得令違反規定之球員歸還該球,並將其驅逐離場。此外,違規者並自動禁賽10場比賽。二、規則6.02(c)(4):投手將異物附著於球。
聯盟依據棒球規則3.01、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第14條規定,懲處威迪茲禁賽10場、罰款1萬元。有關禁賽部分,於6月4日開始執行。
另針對主審首度使用麥克風說明一事,聯盟表示季初即依照蔡會長與楊秘書長指示研擬使用麥克風說明的執行辦法,針對特殊判決需向外界說明時,即可啟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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