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名男子,以開設檳榔攤為掩護,夥同柬埔寨籍的新住民女子,宣稱可以幫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將積蓄匯回家鄉給親友,並以高於市價的匯率兌換,進而從事地下匯兌生意,因擔心交易過程遭人黑吃黑,所以擁槍防身。高市警局鼓山分局獲報後循線前往男子位於臺中市住處及檳榔攤搜索,分別查獲槍、彈及現金等物。警方訊後依槍砲、銀行法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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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姜男位於北區的檳榔攤當場起獲新台幣60萬元。(圖/鼓山分局提 供)
▲警方在姜男位於北區的檳榔攤當場起獲新台幣60萬元。(圖/鼓山分局提 供)
鼓山分局副分局長陳治慶表示,偵查隊接獲線報,指臺中市北區一家檳榔攤老闆、51歲的姜姓男子持有槍彈,經長期調查後認時機成熟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等單位,於31日下午在姜男沙鹿區的住處起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14發,隨即在姜男位於北區的檳榔攤當場起獲新台幣60萬元。

陳治慶指出,姜男找來柬埔寨籍林姓女子(42歲)當員工,透過林女的協助幫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將積蓄匯回家鄉給親友,並以高於市價1%的匯率從事地下匯兌生意。且姜男擔心交易過程遭人黑吃黑,所以擁槍防身,警方在檳榔攤起獲新台幣60萬元,估計經營2年多,額業額上千萬元,訊後將姜、林二人依槍砲、銀行法等罪送辦,並循線追查槍枝來源及有無涉及其他不法。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不容許任何擁槍暴力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對於實施犯罪的不法行為絕不寬貸,除了向上溯源、斷絕金流以外,也會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並對於擾亂金融秩序之犯罪行為,警方會持續透過強力執法來維護社會安定,給民眾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