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教育部今天證實,蘭陽技術學院將於111學年度起停辦,預計6月底召開安置說明會,協助學生轉校,校方已承諾會對學生提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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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技術學院網站於5月底張貼「董事長給教職員的一封信」,由董事長劉石純署名,解釋在110學年度全校停招後,經提校務會議報告、董事會通過,已向教育部申請111學年度停辦並獲核准。

上述公告解釋,蘭陽技術學院於103學年起,收入就沒達到營運所需,7年來董事會無條件捐資達新台幣4億7516萬元,主要用於支應教職員工薪資。「不是同仁不努力」,而是因位處偏鄉,遇到少子女化、興辦學環境改變,辦學規模無法達到群體學習環境,甚至出現一人一班的情況,且無扭轉機會。

董事會在信中強調,未曾積欠薪資、零負債,現有資金將依法支用於維護學生與教職員工權益,如果有不足,董事會已簽署承諾書,將無條件補足。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蘭陽技術學院曾被列專案輔導學校,但後續教學品質和財務有改善,達到解除條件,在學校宣布110學年度停招前,就已解除專輔。因此學校這次是依照「私立學校法」規範停辦。

柯今尉解釋,目前私校停辦有雙軌,如果是因財務、積欠薪等狀況被列專案輔導,依照立法院最新三讀通過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必須在2年內完成改制、與他校合併、改辦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否則就要走向解散清算,剩餘財產須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是歸屬於所在地縣市政府。

柯今尉說,另一軌是學校未被列專輔,但自己評估無法經營下去,則是循私校法申請停辦,有3年期限可以轉型。

柯今尉表示,蘭陽技術學院今年6月畢業季後,學生剩下100名左右,目前規劃將協助轉學到附近學校,校方並承諾提供1年新台幣3萬元的補助,補貼學生交通、住宿等生活需求。

教育部預計6月底召開安置說明會,柯今尉說,如果學生提出要在原地繼續上課,也可採學籍轉到其他學校,但仍在蘭陽技術學院校園內開班的方式,相關場地費也會由蘭陽吸收。(編輯:陳政偉)1110601

▲(圖/取自蘭陽技術學院網頁)
▲蘭陽技術學院網站5月底張貼董事長給教職員的一封信。(圖/取自蘭陽技術學院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