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昨(3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延宕已久的大巨蛋權利金分潤,已經與遠雄敲定,將以「包底抽成的方式」,每年按照遠雄的預期營收與實際營收的比例進行分潤。不過能夠走到這一步實屬不易,就連市長柯文哲也坦言「肯定遠雄的作法」,原因在於前市長馬英九時代,北市府就與遠雄簽訂合約,且內容明訂「大巨蛋營運0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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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2004年,前總統馬英九還擔任台北市長時,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議約會議中,表示「府裡高層認為這部分(權利金)就不提」,免除了大巨蛋營運的權利金,涉嫌圖利遠雄集團至少30億元,並於2017年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

而柯文哲在2014年上任台北市長後,就將大巨蛋案列為必查的北市五大弊案之首。不過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巨蛋問題錯綜複雜,不僅未按照原設計圖施工,違約賠償金被減半,甚至連營運權利金都是0,也讓柯文哲大為頭痛。原本北市府也朝向解約方向前進,不過卻遭遇遠雄「鑑價買回」,恐要花費高達370億的預算。

而在經過雙方協商後,遠雄與北市府各退一步,遠雄願意重新議約,且依照合法的方式繼續將大巨蛋完工;北市府則扮演協助者的角色,也從原本解約的態度,轉變為「蓋完一顆合法且安全的大巨蛋」,最終也於2020年8月同意遠雄全面復工。

▲台北市政府委託安侯財務顧問公司進行規劃,並提出相關包底抽成的計畫書,經過與遠雄的討論後,最終決議0.6%、1%、1.6%的抽成級距。(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委託安侯財務顧問公司進行規劃,並提出相關包底抽成的計畫書,經過與遠雄的討論後,最終決議0.6%、1%、1.6%的抽成級距。(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不過針對權利金的部分,即使復工後,遠雄與北市府仍舊存有爭議,原因在於就合約精神來說,0權利金本來就是北市府與遠雄簽訂的合約,不需要有所退讓;不過相對來說北市府的做法就相當強勢且主動,明定「權利金未談妥,將不會發放使用執照給大巨蛋」。換言之即使大巨蛋順利完工,沒有使用執照也無法順利開幕。

而在北市府外聘財務管理公司,訂定每年的分潤機制後,遠雄也讓步同意北市府的「包底抽成」的分潤計畫。遠雄方面表示,雙方以市民權益作為協商前提,從中取得市府與廠商間平衡,期望符合市民期待。至於營收分潤,遠雄方面也強調,營收不等於獲利,營收增加也可能會有實質虧損。巨蛋公司承擔成本風險,同意分潤予台北市政府,而非外界所述「遠雄賺1000元,北市府拿6元」。

▲台北市政府31日公布大巨蛋分潤內容,按照「未達預估營收、達預估營收的100%-120%、超過預估營收120%」依序進行0.6%、1%、1.6%的抽成。(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31日公布大巨蛋分潤內容,按照「未達預估營收、達預估營收的100%-120%、超過預估營收120%」依序進行0.6%、1%、1.6%的抽成。(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31日公布大巨蛋與遠雄商議的分潤機制,由於超額比例越高,分潤的百分比也會增高,因此若遠雄低估營收,將會繳交更多的分潤金。(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31日公布大巨蛋與遠雄商議的分潤機制,由於超額比例越高,分潤的百分比也會增高,因此若遠雄低估營收,將會繳交更多的分潤金。(圖/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