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接獲通報的非法移工黑戶寶寶人數逐漸增加,推估實際的黑戶寶寶人數逼近2萬人。由於擔憂行蹤曝光可能被遣返回國,導致不少非法移工帶著黑寶寶四處逃亡,只能過一天算一天,導致悲劇時有所聞,已成為急待解決的人權問題。而懷孕移工議題在近期因監察院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在本月初糾正勞動部而再度浮上檯面,民間非營利機構批評政府空有法規卻沒有實際落實。
政府和社會不應只把移工視為「工」,而是要把他們當成「人」對待。台灣對移工的要求普遍來說都希望『單身赴任』,但站在人權關懷的角度上,要介於適婚年齡的人類放棄成家或生養小孩的基本人權,未免太殘忍和不近人情。
應從源頭上去改變想法,把移工視為『人』,提供他們應有的協助和管道,而不是只把他們當作物件,任意使用和拋棄,不去管衍生出的後續問題,直到出現社會案件才又全部推給移工,造成歧視和成見加深。
政府雖然在2015年全面取消對女移工的妊娠檢查,也明文規定禁止雇主以女移工懷孕為由單方面終止聘僱契約,勞動部也有解約驗證機制。但調查卻發現,實務上仍有這些情況,導致女移工隱忍懷孕消息而未做產檢,甚至出現棄養的社會案件。
TIWA國際勞工協會在近日發出聲明,指出對移工來說為惡法的《就業服務法》已推行三十年,同樣作為勞工,移工被限定只能簽訂「定期契約」,注定只能「非典型聘僱」;同樣作為移工,「白領移工」沒有工作年限,且工作及生活的權利有較好的保障(如家人團聚權),而「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從一開始的兩年到現在的十二年、十四年,始終只能作為必須離去的、為雇主備置的、免洗的「客工」。
TIWA國際勞工協會指出,三十年來,政府提供給移工的法令資訊付之闕如,連《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等等最基本的法律,長期都沒有多語版本,近幾年才在移工團體抗議下姍姍來遲。而每一次移工政策法令的修改,台灣政府從來不會有多語草案的公告,更遑論直接徵詢移工的意見。移工不只是終將離開的「客」,連待在台灣的這麼長一段時間,也始終被擺在次等地位。
若能從根本源頭去改善觀念,在懷孕移工需要時即時給予協助,例如寄養服務、生育津貼或是完善的育嬰假規劃,或許能遏止眾多憾事陸續發生。如果只把移工視為「補充性勞動力」,而非「活生生的人」,歧視和悲劇只會持續出現,人權進步將宛如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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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從源頭上去改變想法,把移工視為『人』,提供他們應有的協助和管道,而不是只把他們當作物件,任意使用和拋棄,不去管衍生出的後續問題,直到出現社會案件才又全部推給移工,造成歧視和成見加深。
政府雖然在2015年全面取消對女移工的妊娠檢查,也明文規定禁止雇主以女移工懷孕為由單方面終止聘僱契約,勞動部也有解約驗證機制。但調查卻發現,實務上仍有這些情況,導致女移工隱忍懷孕消息而未做產檢,甚至出現棄養的社會案件。
TIWA國際勞工協會在近日發出聲明,指出對移工來說為惡法的《就業服務法》已推行三十年,同樣作為勞工,移工被限定只能簽訂「定期契約」,注定只能「非典型聘僱」;同樣作為移工,「白領移工」沒有工作年限,且工作及生活的權利有較好的保障(如家人團聚權),而「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從一開始的兩年到現在的十二年、十四年,始終只能作為必須離去的、為雇主備置的、免洗的「客工」。
TIWA國際勞工協會指出,三十年來,政府提供給移工的法令資訊付之闕如,連《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等等最基本的法律,長期都沒有多語版本,近幾年才在移工團體抗議下姍姍來遲。而每一次移工政策法令的修改,台灣政府從來不會有多語草案的公告,更遑論直接徵詢移工的意見。移工不只是終將離開的「客」,連待在台灣的這麼長一段時間,也始終被擺在次等地位。
若能從根本源頭去改善觀念,在懷孕移工需要時即時給予協助,例如寄養服務、生育津貼或是完善的育嬰假規劃,或許能遏止眾多憾事陸續發生。如果只把移工視為「補充性勞動力」,而非「活生生的人」,歧視和悲劇只會持續出現,人權進步將宛如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