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出新書《剛剛好的優雅—志玲姊姊修養之道》,提到2005年墜馬風波,林志玲在大連拍攝廣告,從失控奔馳的馬上掉下來,摔斷6根肋骨,林志玲說:「當時還是小模的我,連基本保險都沒有。」因為案子太受矚目,經紀公司、家人、大律師來回討論,建議她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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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推出新書。(圖/城邦讀書花園網站)
▲林志玲推出新書。(圖/城邦讀書花園網站)
當時林志玲的廣告廠商和經紀公司,都表示幫她投保數千萬元的意外險,但是理賠項目只包括身故、殘障、重大燒燙傷,即使有實支實付的骨折險,金額也不高,林志玲事後決定放棄興訟,「記憶中,我用了非常微弱的力氣說,都不需要,請大家放手,我會自己好起來。」

▲林志玲升格為人母,首度跨海獻聲做公益。(圖/《媽媽寶寶》雜誌提供)
▲林志玲放棄打官司索賠。(圖/《媽媽寶寶》雜誌提供)
林志玲墜馬後臥床十幾天,才搭醫療專機飛回台灣,花了4個月治療、復健,這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難以想像,她花了12年的時間克服心魔,在陸綜《旅途的花樣》再度騎馬,她說:「摔馬後我告訴自己不要逞強了,沒有什麼事情是你可以拿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去交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