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7)日在朝野無異議狀況下,同意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明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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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條例原施行期間將於今年6月30日屆滿,不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行政院認為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應有繼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且需提供給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的產業、民眾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

因此行政院4月15日提出延長紓困條例,同時繼續支用紓困條例中的特別預算8393.39億元,據了解,目前尚剩餘1300多億元。

行政院蘇貞昌昨在行政院會通過「因應疫情新一波振興作為」,以助產業、護勞工、減負擔、穩金流等面向進行,總經費為345.6億元,預計受惠人數達89.9萬人。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昨也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這次規劃為振興非紓困,目前特別預算剩餘1300多億元,其中約1000億為衛福部預算,扣除這次振興預算後,剩餘特別預算也都將用於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