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為讓轄區企業雇主,瞭解勞動部於111年4月30日起實施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採線上方式辦理多場次宣導活動;首場已由彰化就業中心於5月17日舉辦,第二場也在25日舉行,會中針對該方案申請程序、資格及條件做說明,獲雇主熱烈回響。接下來還有5月26、27及30日共3場次,可提供企業雇主做為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缺工問題的另類選擇,歡迎企業雇主洽各場次聯絡窗口踴躍報名參加。
中彰投分署分署長林淑媛表示,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口逐年擴大,再加上近年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於111年4月30日起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凡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或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以上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規定標準,可由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3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且無工作年限限制,將能留用資深移工及我國培育的僑外生,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限外展農務、蘭花、蕈菇、蔬菜)及看護工等中階技術工作可由外國人從事;此外,外國人資格,則應同時具備年資、薪資與技術條件等規範,移工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至少應連續在臺工作滿6年以上,或已達就業服務法累計工作年限時,才能轉換身分為中階技術人力。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法規、申請書表及QA,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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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限外展農務、蘭花、蕈菇、蔬菜)及看護工等中階技術工作可由外國人從事;此外,外國人資格,則應同時具備年資、薪資與技術條件等規範,移工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至少應連續在臺工作滿6年以上,或已達就業服務法累計工作年限時,才能轉換身分為中階技術人力。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法規、申請書表及QA,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