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吳姓外送員(38歲),今年3月間接單領取一份價值1000多元的蟹肉粥後,竟涉嫌向平台回報已送達,並自己獨吞餐點,客人事後發現,刷卡消費卻領不到餐,氣的怒告吳男侵占,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依侵占罪嫌起訴吳男。
據了解,吳男為UberEats的外送員,今年3/9晚間21時許,在台中市西屯區接獲訂單後,立刻前往店家領取客戶訂購的煉乳銀絲卷、辣味米糕、蟹腿粥等餐點,價值共1000餘元,吳男領完餐,隨即前往顧客住處,不料吳男抵達後,竟不是通知客人領餐,而是默默待了10分鐘後,向平台回報沒遇到客人、客人未領餐,等到平台依程序取消訂單,吳男便把餐點占為己有。
客人事後發現,餐點遲遲未送到,但信用卡卻被扣費,氣的向吳男提告,吳男到案也坦承不諱,並表示犯案動機是因為「看到那些餐點突然想吃」,訊後已被依法起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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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事後發現,餐點遲遲未送到,但信用卡卻被扣費,氣的向吳男提告,吳男到案也坦承不諱,並表示犯案動機是因為「看到那些餐點突然想吃」,訊後已被依法起訴。(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