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委會上週通過《大學法》修正草案,擬將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人數從現行1/10提高到1/5,預計本週送院會進行三讀。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昨(23)日表示,學生代表增加將壓縮其他成員的參與,呼籲立院暫緩,廣納大學意見和影響評估;台灣學生聯合會晚間表示,大學亂象層出不窮,必須以修法作為鞏固校園民主的突破手段,呼籲各校學生向校長、立委,表達期待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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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協昨天舉出國外大學校務會議占比例子,並認為大幅提高學生代表占比更壓縮其他領域代表的權益,立法院應廣泛徵詢大學意見,並待教育部影響評估報告出爐後,才啟動修法程序,維護程序正義。對此,台學聯與其見解大相逕庭並逐點回應。

台學聯指出,當前校園中,學生占比近9成,但在校務會議上卻只有1/10,國大協宣稱學生代表壓縮其他領域代表,難道能無視在校園中占有巨額人數的學生,在各級會議只有零頭席次的事實嗎?

本次《大學法》修正前後,皆確保教師至少有1/2席次、並保障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或其他類別代表的出席,但校務運作實務中,校長能夠直接任命或自名單中圈選的行政及學術主管,人數甚至逼近校務會議席次的半數。校長掌握大量的會議席次指派權力,導致代表多元性的缺乏、校務會議審議功能的失效,卻宣稱學生代表提升將降低會議代表的多元性?

國大協指出,英國牛津大學校務會議共25名成員,無學生代表;劍橋大學為25名成員,僅有3名學生代表,不到1/8,且學生成員沒有投票權;美國加州大學系統、史丹佛大學等也都無學生代表,但這些學校並未因缺乏學生代表參與,就影響學術聲譽與校園民主。

台學聯回應,據公開上網的校務資料,牛津大學以人數比例來看,每40個學生就有1個學生代表參加各級校務會議;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每100位研究生就有1位學生代表,各級行政委員會的學生代表皆為學生自願報名參與且無數量限制,且據統計,在歐洲有32所大學校務會議學生占比大於1/4。台學聯質問,無論在英美或歐陸,青年參與公共事務都被視為是社會進步的一大表徵,難道台灣青年對於校園事務的踴躍參與,竟成了校園掌權者厭惡且排擠的一項特質嗎?

國大協指出,學生因為具有短期流動性,對學校的中長程發展了解較不足,恐使校務推動受到影響。

台學聯表示,在校務會議的進行中,學生代表往往比教師代表更常發表意見,這並非因學生為對學校中長程的發展了解不足, 恰恰相反,正是因為比起忙碌於學術生涯發展與院系內公務,而對全校性議題興趣缺缺的多數教師代表,學生代表選擇在有限的任期內,花費更多的心力與時間,積極在會議前認真研究議案、逐案進行討論、收集學生意見,並在會議上提出學生所觀察到的問題與改善建議。請校長們盡快拋棄把學生當作過客的心態,將學生當作增益學校發展的夥伴,重視學生的觀感與意見。

國大協認為,此次修法將第33條改為行政會議、院系所會議、學程會議要有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出席,但並非所有會議都與學生權益相關,還會涉及教職員工的私密資訊,全部開放更可能發生學生審議教授待遇、升等、評鑑等奇怪現象

台學聯反駁,第33條修正草案,「與學生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申訴與評議有關規章之教務會議、學生事務會議、學生申訴評議相關會議、行政會議、院、系(科)、研究所、學程會議及其他與學生權益相關之會議,應有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都是與學生切身相關的議題,本應有學生代表表達意見的空間,並不會涉及「教授待遇、升等、評鑑」。

國大協指出,教育部曾委託學者針對大學治理進行研究,原定7月出爐,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大學法》修法,待教育部委託報告出爐後,召開公聽會與各大學廣泛討論,才啟動後續修法,以符合程序正義,才能兼顧高教發展與學生參與。

台學聯回應,現制下大學校長專權獨大,破壞校園民主、違背程序正義早已司空見慣,如今以「受害者」之姿高呼正義,不免諷刺,尤其是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前理事長、清大前校長賀陳弘在「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通過之前,清大的校務會議就偷跑通過了「半導體學院創新實驗計畫書」,顯然深諳教育部修法進度,領先全國偷跑;輔大校長亦於2018年遭爆虛設經費挪用於非屬校內單位的輔大診所使用,於去年底遭起訴背信罪,這些情事都是在大學法低度監理,校內民主程序高度欠缺下衍生的敗筆。

台學聯認為,本次修法的重要性之所以能被彰顯,正是因為在過去10餘年間,大學亂象層出不窮,而在校園內、外的各項行動皆因過時的法規及荒謬的校務審議過程而窒礙難行時,必須以修法作為鞏固校園民主、自由,多元價值與社會正義的突破手段。

台學聯說,目前大學法二讀案尚未排入院會議程,本會期即將結束,據悉排審與否還有變數,呼籲各校學生致電給自己的校長、自己選區的立法委員,告訴他們學生非常期待《大學法》修法。本週五上午台學聯也將在立法院會場外舉辦集會,邀請大家一起來見證大學法修正的歷史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