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謝和弦在2年多前,曾在直播時痛罵藝人吳宗憲「臭卒仔」、三字經,吳宗憲認為其名譽遭侵害,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士林地院認定謝和弦侵害吳宗憲名譽權,判決謝賠償3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3天,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今(24)日,改判謝和弦僅須賠償15萬元,依然需刊登道歉啟事。
吳宗憲主張,謝和弦於前年直播時,痛罵他「裝什麼台灣大哥」、「臭卒仔」、三字經等語,經過媒體、YouTube等轉載後廣為流傳,損害他的名譽,因此向謝和弦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要求刊登道歉啟事。
士林地院判決指出,審酌謝和弦對吳宗憲涉犯公然侮辱犯行,已被判處拘役20日確定,謝的言詞確實帶有貶損他人尊嚴的意涵,使吳宗憲感受人格受貶抑與不堪屈辱,已侵害名譽權,判決謝和弦應賠償3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3天,以回復吳的名譽。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改判謝和弦賠償15萬元,並須刊登二審判決以回復吳宗憲名譽,可上訴。(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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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判決指出,審酌謝和弦對吳宗憲涉犯公然侮辱犯行,已被判處拘役20日確定,謝的言詞確實帶有貶損他人尊嚴的意涵,使吳宗憲感受人格受貶抑與不堪屈辱,已侵害名譽權,判決謝和弦應賠償3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3天,以回復吳的名譽。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改判謝和弦賠償15萬元,並須刊登二審判決以回復吳宗憲名譽,可上訴。(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