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一家經營60年的人氣早餐店,日前遭人檢舉指出,老闆娘確診後才隔2天,竟然又回到店內賣早餐,對此,台中市衛生局今天(23日)上午前往稽查,果然發現應居家照護的老闆娘在店內,另外早餐店也存在諸多不符衛生規範的項目,後續將待劉姓老闆娘居家隔離期滿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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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姓女老闆在本月21日確診,本該依規定居家隔離,但卻擅自離開居格駐所,衛生局指出,此舉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待劉姓老闆娘居家隔離期滿後,會再請她陳述意見並裁處。

另外,早餐店雖可以繼續營業,但經稽查發現多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項目,包括包含儲藏區及煎檯開關與煎台地面不潔、冰箱內部及表面不潔,且部分食材未覆蓋等等,衛生局已責令該店限期改善完成,屆時複查仍不合格的話,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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