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購快篩公告日前突下線,今(20)日食藥署重新開放公告,並調整部分規範。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吳正寧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解釋,考量100劑快篩約可使用半年,且個人進口快篩措施期限至6月底,因此新公告同步開放至6月30日止,廠牌必須為經台灣EUA核准公告名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食藥署5月11日公告「企業申請員工自用專案輸入家用快篩試劑」專案,開放國內企業8月31日前,可自行向國外購買並輸入指定家用快篩試劑,申請數量以檢附的員工名冊數量為限,每位員工可申請100劑,僅能申購一次。不過該公告近日卻無預警下線,讓部分公司相當著急,食藥署表示,原本的資訊不夠完整,待與經濟部研議後,新方案會重新上線。

今食藥署重新公告,開放國內企業6月30日前,企業得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購買經台灣EUA核准的家用快篩試劑,申請數量以每員工100劑為限,輸入後不得販售,僅限企業內部員工防疫自用。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吳正寧說明,考量與個人進口快篩措施期限是至6月30日,且100劑快篩約為半年的用量,因此將新公告將期限同步更改為6月30日,屆時視疫情狀況決定展延與否,另進口快篩不論是唾液快篩或是鼻咽快篩,都必須為經台灣EUA核准的廠牌。吳也提醒,目前仍僅限企業申請,未開放公協會,申請以一次為限,申請資訊及切結書已公布於食藥署網頁,以供外界查詢使用。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