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拚捷運建設,盼有輕軌等運輸系統帶動地方發展、紓解交通壅塞困境,不過輕軌部分路段與一般車輛、行人有混合使用狀況,容易發生事故,影響輕軌行車安全。立委林楚茵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把闖越輕軌的罰緩從1萬800元提升至9萬元,盼減少輕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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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台僅有高雄、新北有輕軌建設,高雄輕軌今年截至現在為止已發生8起意外事故,新北輕軌每年則約有3件意外。不過闖越輕軌的號誌在2015年修法最高可罰1萬800元,雖是一般闖紅燈的2倍,但遠低於闖越鐵路平交道的9萬元。

林楚茵說,因為看到高雄有好幾起誤闖的事故,闖越輕軌號誌與平交道若造成事故,對於車上乘客、大眾運輸的傷害都相同,但輕軌是新興大眾運輸工具,罰則卻不同於闖越平交道,因此提案修法。

提案修法的條文,從原本「闖紅燈或平交道」,修改為「闖紅燈、平交道或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 」,把輕軌納入規範;同時也把「汽車駕駛人」改為「汽機車駕駛人」,也把機車騎士納入規範。

至於開罰部分,汽機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或有燈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有闖越、停車、倒車、迴轉等狀況,將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外除了針對汽、機車,修法也要求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慢車,違規闖越、停車、倒車、迴轉輕軌號誌時,也可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緩。

林楚茵指出,除了修法外,有輕軌所在的城市的地方政府、公司,要有更明顯標示或是警示音,提醒民眾也很重要,像是平交道的柵欄上就有明顯標注闖越平交道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