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繳積欠健保費者,發現國內有不少未滿14歲的未成年無法繳納健保費,日前通令全國13分署,應確實立案審查並予以控管,同時要求執行官對未成年的執行手段從寬,以桃園分署為例,分署協調健保署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協助小孩繳納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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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執行分署辦案過程中,不時會發現積欠健保費的未成年個案,多半來自於際遇特殊或複雜的家庭,其中或因父母行蹤不明、入監服刑或長期失業而無法為子女加保;抑或遭父母棄養、隔代教養或照顧扶養者非其法定代理人等因素,導致孩子們沒有被保險人可依附投保,通常健保署會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逕行加保在區公所,以致欠費產生。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愛心社助積欠健保費的未成年順利度過生活難關。(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愛心社助積欠健保費的未成年順利度過生活難關。(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供)
執行官許湘寧舉例,像在桃園分署轄區內,就查出有3名未成年各積欠1萬餘元健保費,分別是8歲女童、15歲少女、10歲女童,有人是因父母離異、或父母行蹤不明、或父母遠赴澳洲打工,均無法依附眷屬投保;在協調健保署後,以「公益彩券回饋金」繳納欠費,因公益彩券本就具有公益性質,「買彩券不一定能發財,但可救濟弱勢族群。」

許湘寧說,桃園分署另主動轉介社福、勞動部就業輔導中心,協助孩子度過生活上難關,同時分署的愛心社也募集二手衣與童書、物資到府訪視;高雄一對7歲、10歲兄弟,因為父親是低收入戶,積欠3萬餘元健保費移送高雄分署,經分署協助通報健保署「弱勢民眾通報平台」,以「愛心專戶」協助繳納部分款項,其餘協助辦理分期。

針對未滿14歲欠繳健保費案件,行政執行署通令全國13分署,應確實立案審查,檢視執行名義是否合法外,若有通知到場說明必要時,應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不得僅通知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到場。

行政執行署也與健保署開會決議,若符合「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催收暨轉銷呆帳作業要點」規定的低收入戶、未申報法定代理人、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等情形,得不移送執行;同時全面清查未成年人執行案件,建立管控機制。此外,各地分署須聯繫健保署各地區業務組,確認有無相關機制協助繳納欠費,執行手段應盡量寬緩,並適時給予關懷。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愛心社助積欠健保費的未成年順利度過生活難關。(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愛心社助積欠健保費的未成年順利度過生活難關。(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