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38歲高姓男子,本月16日下午4時許,潛入宿舍附近的民宅,強抱獨自一人在家的國小女童,並對其猥褻,隨後立即逃逸,女童家長返家後得知此事,立即報警,警方經調閱監視器找到高男,並依兒童強制猥褻罪送辦,台中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高姓男子為一名越南籍移工,16日下午行經宿舍附近的民宅,發現女童一個人在家,因此起色心闖入住家,強抱女童並對其猥褻,隨後立即逃逸,女童家長返家後聽聞此事,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高姓男子並成功逮人,後續依兒童強制猥褻罪,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移工有逃亡或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根據刑法條文,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輯:林莞茜)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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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高姓男子並成功逮人,後續依兒童強制猥褻罪,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移工有逃亡或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根據刑法條文,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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