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期本土確診人數激增,也掀起又一波防疫保單之亂,金管會和保險業者成為眾矢之的,連行政院長蘇貞昌都出面喊話,強調「無論是否重複投保,已核保就要理賠」,更認為保戶自選「3+4」即有隔離的事實,也應該理賠。而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今(17)日也發表聲明表示,「反對卸責,力挺保戶!」
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的3點聲明如下:
譴責拒絕核保 破壞保險業誠信
以有無重複投保相同類型的的保險商品來做為核保與否的要件,應該於保戶投保或續保前就明確的內部規定並清楚向保戶說明;在保戶簽字繳費後才更改投保規則、拒絕受理重複投保並退費,到頭來甚至可能導致保戶沒有任何一張有效保單,此舉不僅明顯以溯及既往的方式侵害了保戶權益,也嚴重傷害了保險事業在國內數十年來累積的誠信,因此總工會堅持反對部分保險業者收件後才改規則的作法!
反對卸責奧步 又要業務員承擔風險
近日媒體報導中,竟有產險業者放話指出,核保過程中出現部分送件的筆跡完全相同,且指控此行為為保險從業人員代簽的「假保單」。總工會嚴正反對此類「帶風向」的卸責言論,至今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雖面臨著勞權爭議的懸而未解,但仍舊以敬業地態度盡心盡力地替公司招攬保單、服務保戶。總工會更擔憂未來保險公司在相關保單爭議上「硬著陸」的過程中,恐將保戶追討的損害轉嫁到從業人員的招攬行為上。
力挺保戶權益 不容業者惡意背棄保戶
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長時間全心投入保戶關係經營、保單招攬、以及保戶服務中;長年下來真心在意保戶的個人財務配置與風險管理的,也是我們這些深入社會的基層從業人員。因此,這次爭議當中總工會將力挺保戶,堅持權益應該以投保時所簽訂的保單為準。
總工會強調,自始至終,疫情期間爭相推出防疫保險商品的是各家保險公司,既不是保戶、也不是政府、更不是基層的保險業務從業人員。總工會認為,「眼下的爭議始於草率的決策,如何收尾有待主管機關決定,呼籲各保險公司應負起責任確保保戶的權益不受侵害,而主管機關也應以公平的態度維護要被保險人的權益」。(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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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拒絕核保 破壞保險業誠信
以有無重複投保相同類型的的保險商品來做為核保與否的要件,應該於保戶投保或續保前就明確的內部規定並清楚向保戶說明;在保戶簽字繳費後才更改投保規則、拒絕受理重複投保並退費,到頭來甚至可能導致保戶沒有任何一張有效保單,此舉不僅明顯以溯及既往的方式侵害了保戶權益,也嚴重傷害了保險事業在國內數十年來累積的誠信,因此總工會堅持反對部分保險業者收件後才改規則的作法!
反對卸責奧步 又要業務員承擔風險
近日媒體報導中,竟有產險業者放話指出,核保過程中出現部分送件的筆跡完全相同,且指控此行為為保險從業人員代簽的「假保單」。總工會嚴正反對此類「帶風向」的卸責言論,至今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雖面臨著勞權爭議的懸而未解,但仍舊以敬業地態度盡心盡力地替公司招攬保單、服務保戶。總工會更擔憂未來保險公司在相關保單爭議上「硬著陸」的過程中,恐將保戶追討的損害轉嫁到從業人員的招攬行為上。
力挺保戶權益 不容業者惡意背棄保戶
全國四十萬保險從業人員,長時間全心投入保戶關係經營、保單招攬、以及保戶服務中;長年下來真心在意保戶的個人財務配置與風險管理的,也是我們這些深入社會的基層從業人員。因此,這次爭議當中總工會將力挺保戶,堅持權益應該以投保時所簽訂的保單為準。
總工會強調,自始至終,疫情期間爭相推出防疫保險商品的是各家保險公司,既不是保戶、也不是政府、更不是基層的保險業務從業人員。總工會認為,「眼下的爭議始於草率的決策,如何收尾有待主管機關決定,呼籲各保險公司應負起責任確保保戶的權益不受侵害,而主管機關也應以公平的態度維護要被保險人的權益」。(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