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持續延燒,家用快篩試劑需求激增,針對快篩試劑廠商涉及聯合行為的質疑,公平會主委李鎂今(16)日於立院報告表示,目前通路上的快篩劑價格、規格、數量各有不同,無具體事證可以認定業者之間有何橫向聯合漲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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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邀請衛福部、公平會等機關,就「COVID-19快篩試劑之市場價格與政府採購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根據公平法的規定,具競爭關係的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不可以各種形式共同決定商品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的行為。

公平會主委李鎂指出,公平會近期查處的聯合行為案件,包括國內2家干貝業者在過年期間聯合漲價、15家空調業者聯合縮短保固年限,至於快篩試劑業者的定價,事實上從去年六月開始,公平會就已主動立案調查業者彼此之間是否有聯合共同決定價格的行為。

李鎂進一步報告說明,國內外的快篩試劑業者,不管是進口、生產數量、進貨、成本、產地都不同,銷售的規格多元,包含一劑、兩劑、五劑,銷售的對象有零售商、通路商等,各家上市的價格以及調整幅度也會因上市時間而有差異,所以並無具體的事證可以認定業者橫向之間有合議漲價快篩試劑的情形,而公平會未來也會持續注意市場動態,有聯合行為必定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