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0年底通過多項開放萊豬行政命令,台北、台中、嘉市、台南4個地方議會訂出萊豬零檢出的自治條例,但中央認為有所牴觸而自治條例無效;4議會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今(13)日做出判決,認為中央宣告自治條例無效,並未牴觸憲法。民進黨發言人林靜儀晚間對此表示,此判決清楚說明,食品安全衛生的標準不僅具有法律統一性與全國一致性,是中央專屬事項,地方不能自行訂定標準,台灣人民在公投上已經表達支持公平互惠的國際貿易的看法,請國民黨不要再繼續製造社會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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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指出,進口肉品及其產製品殘留乙型受體素(包括萊克多巴胺)之安全容許量標準,涉及全國人民之健康及商品交易等自由權利,且為保障國內貨物之自由流通,上開安全容許量標準 之訂定應有全國一致之性質,依憲法第 108 條第 1 項第 18 款、 第 148 條等規定,屬中央立法事項。

林靜儀表示,台灣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就已經開放萊克多巴胺牛肉進口長達10年,政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是經過嚴格的風險評估,也參考國人飲食習慣,訂定比國際更嚴格的標準,確保國民健康。但在野黨主導多數席次的地方議會卻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要求萊劑零檢出,牴觸中央立法之規定,製造違法的國際貿易障礙,嚴重影響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和經貿競爭力。

林靜儀指出,去年公投的結果,台灣民眾已經非常明確表達希望融入國際組織、發展國際經貿、食品安全合乎國際標準的強烈意願;而萊豬釋憲案的結果,也證明食安議題屬於國際貿易政策,是中央立法事項。期盼在野黨不要再因政治因素而反對,中央和地方應共同合作,為台灣加入國際經貿組織而努力。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也表示,對於判決合憲的結果,政院表示欣慰,並感謝憲法法庭依據憲法公正裁決,而政府也會繼續與地方政府一同攜手合作,並依照國際標準與科學證據保障食品安全,為國人的健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