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林明正及陸生周泓旭等人,4年前被控涉替中共在台發展組織遭起訴,不過一審判全部被告無罪,檢提上訴,高等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
高院合議庭認為,王炳忠等人經營「燎原新聞網」並僱員加入運作,且以「新中華兒女學會」、「臺大中華復興社」對外舉辦活動,招攬認同新黨和平統一理念之人加入;另觀諸周泓旭的隨身碟,可知王炳忠等人與周泓旭或不認識,或雖認識但僅止於在活動時有接觸,無私下聯繫,部分則是餐敘或參與活動時對時事討論看法,難認有達及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程度。
合議庭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認定王炳忠等人為大陸地區黨政軍等機構發展組織,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辯護律師魏憶龍表示,感謝二審法官能秉持道德勇氣,依法審判,肯定一審的無罪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對台灣人權的維護做出具體貢獻;檢方先以證人身分非法搜索、逮捕和偵訊被告,嚴重侵害人權,監察院還曾提出糾正。
魏說,一審無罪後,檢方沒有補強任何證據還上訴,有濫用國家機器、侵害人權之虞,感謝二審法官在目前台灣政治氛圍之下,能延續一審法官的判決,非常感謝;按《速審法》規定,一二審都無罪,檢方只能對判決適用抵觸憲法、違背釋字、違背判例等3種情況提出上訴,呼籲檢察官不必再浪費司法資源上訴。
北檢指控,中國籍政大研究所畢業生周泓旭2014年5月間,陸續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後,自同年12月起受崔姓副處長及趙姓官員指示,由王等4人共組「星火秘密小組」、「新中華兒女學會4人核心決策小組」在台發展組織。周泓旭是窗口,在台監督及聯繫,負責收取、彙報發展組織的思想心得等,且協助提供資金給王炳忠統籌運用,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涉犯《國安法》。
北院認定,北檢舉證不足,且無法證明王炳忠等5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去(2021)年4月判全部被告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時,王炳忠、侯漢廷、周泓旭等5人均做無罪答辯。其中,王炳忠承認認識國台辦官員,但他反批檢方不了解兩岸,因為到中國的人都會接觸到國台辦,不足為奇,並質疑「這不是倒退回國民黨威權統治下的威權時代嗎?」辯護律師魏憶龍揶揄檢察官的想法像3歲小孩,「共產黨會來說我們在發展組織,給他們錢?」
檢方主張,「接觸」屬於「招攬」、「吸收」的前階段行為,也是《國安法》所稱的發展組織行為,只要是有危害國安的犯意而去接觸對象即屬觸法;此外,一審將個別證據割裂,是不當判決,應改判5人有罪。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議庭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認定王炳忠等人為大陸地區黨政軍等機構發展組織,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辯護律師魏憶龍表示,感謝二審法官能秉持道德勇氣,依法審判,肯定一審的無罪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對台灣人權的維護做出具體貢獻;檢方先以證人身分非法搜索、逮捕和偵訊被告,嚴重侵害人權,監察院還曾提出糾正。
魏說,一審無罪後,檢方沒有補強任何證據還上訴,有濫用國家機器、侵害人權之虞,感謝二審法官在目前台灣政治氛圍之下,能延續一審法官的判決,非常感謝;按《速審法》規定,一二審都無罪,檢方只能對判決適用抵觸憲法、違背釋字、違背判例等3種情況提出上訴,呼籲檢察官不必再浪費司法資源上訴。
北檢指控,中國籍政大研究所畢業生周泓旭2014年5月間,陸續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後,自同年12月起受崔姓副處長及趙姓官員指示,由王等4人共組「星火秘密小組」、「新中華兒女學會4人核心決策小組」在台發展組織。周泓旭是窗口,在台監督及聯繫,負責收取、彙報發展組織的思想心得等,且協助提供資金給王炳忠統籌運用,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涉犯《國安法》。
北院認定,北檢舉證不足,且無法證明王炳忠等5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去(2021)年4月判全部被告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時,王炳忠、侯漢廷、周泓旭等5人均做無罪答辯。其中,王炳忠承認認識國台辦官員,但他反批檢方不了解兩岸,因為到中國的人都會接觸到國台辦,不足為奇,並質疑「這不是倒退回國民黨威權統治下的威權時代嗎?」辯護律師魏憶龍揶揄檢察官的想法像3歲小孩,「共產黨會來說我們在發展組織,給他們錢?」
檢方主張,「接觸」屬於「招攬」、「吸收」的前階段行為,也是《國安法》所稱的發展組織行為,只要是有危害國安的犯意而去接觸對象即屬觸法;此外,一審將個別證據割裂,是不當判決,應改判5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