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9日專電)泰國自今年9月5日起,6歲以下或是135公分以下的兒童搭乘私家轎車必須乘坐兒童用的汽車座椅或是其他類型的保護座椅,違者將罰以2000泰銖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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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和泰國公視(Thai PBS)報導,泰國政府公報在5月7日公佈修正後的陸路交通法,從9月5日起,6歲以下或是135公分以下的兒童搭乘私家轎車時,必須要乘坐兒童專用汽車座椅或是其他類型的保護座椅。

不過,兒童因為身體因素不適合坐在汽車座椅內則不適用此項規定。

負責協調此項修法的國會眾議員尼空(Nikorn Chamnong)表示,由於汽車座椅一般價格較高例如可能達到1萬泰銖,因此法律允許民眾可以讓兒童坐在替代性的保護座墊上,這種座墊一般在600到700泰銖之間,因為可以把兒童墊高,同樣具有緩衝的效果。

根據眾議院委員會的調查,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剛開始推行這項政策時窒礙難行,原因在於汽車座椅太過昂貴,尼空認為政策剛上路時警察應以勸導取代開罰,政府也應該降低進口汽車座椅的稅,同時發展泰國自己的汽車座椅產業。(編輯:高照芬)11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