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土確診病例持續攀升,在疫情發展下想維持正常生活,關於出勤請假的各種規定,就成為廣大上班族最關心的課題。而現行接觸者的居家隔離規定為「3+4」,也就是前3天必須居家隔離,後4天則為自主防疫,若快篩陰性則可出門上班。但這也衍生出爭議,若處於自主防疫期間、但沒有快篩可驗,雇主可以要求員工要到辦公室上班嗎?員工若未到會被記曠職嗎?對此,勞動部也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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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指揮中心的說明,「3+4」後4天的自主防疫期間,不能到餐廳內用、不能聚餐聚會、也不能前往人潮擁擠場所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但是只要快篩陰性,就可以戴口罩後出門上學或上班。

▲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第3天取消快篩。(圖/指揮中心)
▲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第3天取消快篩。(圖/指揮中心)
自主防疫期間若要出門必須每天快篩,4天就要用掉4份快篩試劑。不過現在快篩試劑十分搶手,藥局前經常可見排隊人潮,並不是所有人都有充足快篩在手能夠應付需求。就有勞工抱怨,雇主要求員工在自主防疫期間照常出勤上班,但又不提供快篩,還威脅不到班就算曠職,讓員工好無奈。

對此,勞動部官員回應表示,勞工因遵守防疫規定,在雇主未提供快篩且勞工也無法自行買到快篩時,若因此導致無法外出工作,勞資雙方應互相協調,運用現行假別來請假,可請假別包括事假、病假、特休等。(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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