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城中城大火震驚台灣社會,立法院加快腳步修正《消防法》、《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條文,改善複合式商場及老舊公寓管理問題。至於後續修法,如何讓災害預防更加全面,地方市府建議,應從加重罰鍰下手,兩年前的林森錢櫃大火就是件血淋淋的例子,但實質問題至今尚未解決。
台北市林森錢櫃KTV在2020年4月26日發生火災,當時業者正辦理電梯改建工程,過程中將消防安全設備關閉,導致事件發生當下消防設備全部未正常運作,而當初消防局人員在聯合稽查時,只花20分鐘就草草看完10層樓,現場發現廠商偷進行室內裝修,卻未列缺失,埋下禍因,整起事件最終造成6人死亡,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台生等人,也遭檢調起訴,該事件也成為1996年《建築法》修正以來,最嚴重的公安事件。
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表示,錢櫃大火事件後,北市府除了嚴懲失職人員外,立即向內政部消防署建議,明定營業場所若違反設備規定或防火管理規定,將直接開罰且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但目前草案還躺在立法院。吳俊鴻說,對部分業者來說,營業額遠超過這個數字,根本無法嚇阻。
吳俊鴻說,當初立法是參考日本,但日本人民被罰會立即改善,台灣人民就比較「皮」,一再開罰也不一定有效,但若罰鍰金額提高到30萬,嚇阻力道絕對有差。不過,他也強調,不是提升罰鍰就能徹底防災,同時還要提升人民危機意識,畢竟火災的發生都是一戶不注意,整棟大樓就會燒起來。
吳俊鴻也提及,應立專法管理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避免消防設備師跟業者利益勾結、串通的問題。他表示,行政院會於三月時通過相關27修正案,若立法院能協助早日通過,確實各縣市府消防管理幫助很大,否則始終會陷入「老虎沒牙齒」窘境。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林登港也建議,目前整體罰鍰太輕,對不少營業場所來說影響不大,如同按月繳費的狀況,建議未來提升相關罰則,才能發揮法規嚇阻力道,否則是不痛不癢。
除了加重罰鍰,林登港同樣也呼籲立法院,後續修法仍尚未完成,呼籲加速處理,強化消防單位公權力,及早改善業者「罰不怕」的狀況。
至於立院上週通過《消防法》、《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葉毓蘭表示,建管消防合法和合格只是安全的最低標準,國內企業主與相關管理機關,長年來習慣於合法審查、安檢合格,取得合法執照就可足夠的觀念,欠缺對防災減災應積極保命護產、維持營運不中斷及永續發展的認知。
葉毓蘭舉例,桃園市美福倉儲建管、消防都合格,但3月10日發生火災,竟然歷時21天才完全撲滅,可見即使檢查合格,但自我防災能力仍然不足,發生火災也會一發不可收拾。因此應該檢討,尊重本土災例,更積極落實建築法第77條之1的子法「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規定,即使合法建築也應隨時檢討,加強提昇防火避難與消防安全設備。
葉毓蘭說,事實上,第三次聯合國世界減少災害風險大會通過2015-2030年減少災害風險框架,也就是「仙台宣言」,提倡尊重災例、辨識風險、必要有效投資作為減災邏輯思維的實踐,更明訂預期成果與目標、指導原則及中央與地方政府優先行動領域,包括理解災害風險、加强災害風險治理、管理災害風險、投資於減少災害風險、提高抗災能力加强備災等。
「先進國家都積極配合建構,相較之下,我們做了多少?」葉毓蘭強調,立法院完成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案三讀只是一個起點,呼籲行政院儘速參照「仙台宣言」所揭示,召集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企業機構共同參與,建構符合聯合國防災減災框架,確保國家永續發展與韌性需求。不要陷入合格已足夠的迷失,更不要以國人性命的犧牲才能喚起大家的重視。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表示,錢櫃大火事件後,北市府除了嚴懲失職人員外,立即向內政部消防署建議,明定營業場所若違反設備規定或防火管理規定,將直接開罰且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但目前草案還躺在立法院。吳俊鴻說,對部分業者來說,營業額遠超過這個數字,根本無法嚇阻。
吳俊鴻說,當初立法是參考日本,但日本人民被罰會立即改善,台灣人民就比較「皮」,一再開罰也不一定有效,但若罰鍰金額提高到30萬,嚇阻力道絕對有差。不過,他也強調,不是提升罰鍰就能徹底防災,同時還要提升人民危機意識,畢竟火災的發生都是一戶不注意,整棟大樓就會燒起來。
吳俊鴻也提及,應立專法管理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避免消防設備師跟業者利益勾結、串通的問題。他表示,行政院會於三月時通過相關27修正案,若立法院能協助早日通過,確實各縣市府消防管理幫助很大,否則始終會陷入「老虎沒牙齒」窘境。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林登港也建議,目前整體罰鍰太輕,對不少營業場所來說影響不大,如同按月繳費的狀況,建議未來提升相關罰則,才能發揮法規嚇阻力道,否則是不痛不癢。
除了加重罰鍰,林登港同樣也呼籲立法院,後續修法仍尚未完成,呼籲加速處理,強化消防單位公權力,及早改善業者「罰不怕」的狀況。
至於立院上週通過《消防法》、《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葉毓蘭表示,建管消防合法和合格只是安全的最低標準,國內企業主與相關管理機關,長年來習慣於合法審查、安檢合格,取得合法執照就可足夠的觀念,欠缺對防災減災應積極保命護產、維持營運不中斷及永續發展的認知。
葉毓蘭舉例,桃園市美福倉儲建管、消防都合格,但3月10日發生火災,竟然歷時21天才完全撲滅,可見即使檢查合格,但自我防災能力仍然不足,發生火災也會一發不可收拾。因此應該檢討,尊重本土災例,更積極落實建築法第77條之1的子法「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規定,即使合法建築也應隨時檢討,加強提昇防火避難與消防安全設備。
葉毓蘭說,事實上,第三次聯合國世界減少災害風險大會通過2015-2030年減少災害風險框架,也就是「仙台宣言」,提倡尊重災例、辨識風險、必要有效投資作為減災邏輯思維的實踐,更明訂預期成果與目標、指導原則及中央與地方政府優先行動領域,包括理解災害風險、加强災害風險治理、管理災害風險、投資於減少災害風險、提高抗災能力加强備災等。
「先進國家都積極配合建構,相較之下,我們做了多少?」葉毓蘭強調,立法院完成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案三讀只是一個起點,呼籲行政院儘速參照「仙台宣言」所揭示,召集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民間企業機構共同參與,建構符合聯合國防災減災框架,確保國家永續發展與韌性需求。不要陷入合格已足夠的迷失,更不要以國人性命的犧牲才能喚起大家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