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莊瑞雄今(26)日召開「台籃引擎發動-確立外籍球員歸化制度」記者會。莊瑞雄表示,《國籍法》目前分別需要殊勳歸化、高專人才歸化,不方便球員歸化,應該修法;另外體育署和籃協應共同討論歸化球員特殊名額,增加企業認養歸化球員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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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邀集內政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籃球協會、P.LEAGUE聯盟、T1籃球聯盟,針對《國籍法》修法、企業認養做廣泛討論,讓台灣國家隊保持競爭力,球迷也不會再「望洋興嘆」。

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說,內政部認為應適度降低歸化門檻以利爭取國際人才,已將相關修法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查。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同指出,歸化政策已跨部會進行多次會議,將參考協會及聯盟所提供的建議,再作政策調整。

莊瑞雄說,台灣首名歸化球員戴維斯加入後就再也沒有新歸化加入,過去曾有年輕、體能勁爆的洋將佩爾有高度意願歸化,後來卻無下文,多年後歸化別國甚至打上了NBA,就是因為台灣沒有成熟且具體制度,導致不斷錯過優秀歸化對象。

莊瑞雄表示,目前歸化台灣已不必放棄原國籍,但現行的法規規定,殊勳歸化不適用來台職籃發展的外籍球,難認定「對我國」有殊勳;高專人才歸化部分,現行規範居留時間也不適用各國間轉換聯盟發展的球員。

莊瑞雄指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6-2已經通過,去年質詢增加歸化待遇時,當時體育署僅回應尋求「企業認養」來處理,並未回答到問題點,體育署和籃協應積極召集國內各聯盟和球團,共同討論歸化球員特殊名額增加誘因落實企業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