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2)處理行政院函請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明年6月30日,院會今日通過民進黨提議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紓困條例原施行期間將於今年6月30日屆滿,不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行政院認為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應有繼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且需提供給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的產業、民眾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
因此行政院4月15日提出延長紓困條例,同時繼續支用紓困條例中的特別預算8393.39億元,據了解,目前尚剩餘1300多億元。
另外民進黨立為林宜瑾提出紓困條例修正草案,將紓困條例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國民黨團則認為應把防疫照顧假、薪資補貼規定入法,同時規定雇主或機關不得拒絕核給防疫照顧假義務。2案也都一讀通過,交付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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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行政院4月15日提出延長紓困條例,同時繼續支用紓困條例中的特別預算8393.39億元,據了解,目前尚剩餘1300多億元。
另外民進黨立為林宜瑾提出紓困條例修正草案,將紓困條例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國民黨團則認為應把防疫照顧假、薪資補貼規定入法,同時規定雇主或機關不得拒絕核給防疫照顧假義務。2案也都一讀通過,交付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