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志願役特戰官兵上月寫信向蔡英文總統陳情,指出入伍兩年迄今仍未配發「戰鬥個裝」,國軍裝備換發問題再度引發關注。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19)日舉行「國軍裝備安全實用遠比帥氣強悍重要—子彈不會看你帥不帥」記者會,列舉出國軍個裝缺陷,呼籲政府重視。
立委邱顯智表示,接獲基層官兵陳情許多個裝缺失,包括頭盔抗彈後會嚴重凹陷,可能會被頭盔擠壓造成受傷或死亡、頭盔滑軌尺吋特殊,無法結合其他廠牌的盔燈等配件、夜視鏡結合座有縫隙,稍微碰撞後可能斷裂、瞄準鏡粗製濫造容易損壞、狙擊鏡精度不夠、防彈背心不防彈,無法抵抗國軍5.56公釐穿甲彈,一打就穿、防彈背心用魔鬼氈黏固定造成穿脫不便等問題。
另外,邱顯智也指出,官兵抱怨攜行包、彈夾袋不耐用,簡單一句就是「粗製濫造」,國防部還下令要求不能使用自購裝備。希望基層官兵的心聲國防部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立委王婉諭表示,保護國軍的裝備的規格老舊和驗收標準的爭議問題,早已存在多時,但軍備局卻始終不願正面回應這些疑點。以頭盔為例,頭盔應通過「貫穿測試」、「防破片測試」、「凹陷測試」,美國通用的 ACH 頭盔即會進行前述測試。然而,國軍到在2017年的建案卻還是採取1981年公布的老舊頭盔標準,該標準中,完全沒有「凹陷測試」,而不抗凹陷的頭盔,經射擊會因為擠壓頭骨而造成士兵傷亡。
王婉諭表示,經詢問軍備局卻獲得回應表示,現在正在針對凹陷測試的標準與程序進行研究,預估評估時間為2年,讓人不禁質疑,國軍新型個裝的製造、普發已經過了5年,為什麼一直到現在才在研究標準?而美軍測試頭盔時,也會模擬高溫曝曬和海水浸泡進行測試,這都是台灣常見的戰場環境,國軍沒有理由不做測試。然而,國軍卻僅有製造子彈時會進行環境測試,製造防護裝備時完全沒有相關測試。
王婉諭再以抗彈板為例,指出國軍同樣採用較老舊的抗彈標準(NIJ-STD-0101.04),而非早於2008年即公布的、現行國際通用的標準(NIJ-STD-0101.06)。選用舊版標準,導致抗彈板就和頭盔一樣沒有環境測試,規避了新版驗收標準裡的標準溫度和濕度,以及受高溫與潮濕影響之環境。
王婉諭指出,軍備局迄今對共軍通用的子彈也完全沒有概念,更別提採取美軍做法:在通用抗彈標準之外,另外加測未來可能要實際面對的威脅彈種,也就是共軍的DBP87步槍彈,或者最新的DBP10步槍彈。國防部僅以動能的紙上計算來檢驗抗彈板的防護力,這根本忽略軍備上的常識:彈頭設計、材質與結構等因素,都會影嚮到子彈的穿透力。她質疑,國防部難道是把國軍的生命當玩笑嗎?用 40 年前的標準來測試、驗收,除了怠忽職守外,難以想到其他解釋。
立委陳椒華指出,理論上軍用品設備規格訂定、生產製造與驗收業務因彼此可能有相互監督的關係,應由獨立的三個單位來負責,但是在我國,這三個工作都由軍備局來負責。舉例而言,軍備局部分生產設備品質仍未精良,是否影響源頭所設定的裝備規格;而產出的裝備品質如有問題,在軍中強調服從的文化裡,軍備局的驗收單位是否能夠如實驗證,也讓人存疑。
陳椒華以頭盔為例,當初陸軍提出所提規格為NIJ-STD-0106.01標準中的IIIA等級,而實際上該標準最高只到II級,陸軍提出的規格並不存在,因此,後續產製的頭盔規格,實際上為軍備局協調而來,並非國際通用的標準。為何不採取國際通用的標準,卻未見軍備局說明。軍備局主張自己轄下的「規格驗測中心」為一獨立單位,但是在強調服從長官、相對封閉的軍隊文化之中,也很難期待該中心能客觀驗測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所製造的裝備。
陳椒華呼籲,國軍的軍備規格應該要接軌國際,在設計與需求端採用美國軍規或北約標準,在驗收端,更因納入第三方公正驗證單位,才能確保有好的裝備保護國軍,讓國軍可以安心的保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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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邱顯智也指出,官兵抱怨攜行包、彈夾袋不耐用,簡單一句就是「粗製濫造」,國防部還下令要求不能使用自購裝備。希望基層官兵的心聲國防部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立委王婉諭表示,保護國軍的裝備的規格老舊和驗收標準的爭議問題,早已存在多時,但軍備局卻始終不願正面回應這些疑點。以頭盔為例,頭盔應通過「貫穿測試」、「防破片測試」、「凹陷測試」,美國通用的 ACH 頭盔即會進行前述測試。然而,國軍到在2017年的建案卻還是採取1981年公布的老舊頭盔標準,該標準中,完全沒有「凹陷測試」,而不抗凹陷的頭盔,經射擊會因為擠壓頭骨而造成士兵傷亡。
王婉諭表示,經詢問軍備局卻獲得回應表示,現在正在針對凹陷測試的標準與程序進行研究,預估評估時間為2年,讓人不禁質疑,國軍新型個裝的製造、普發已經過了5年,為什麼一直到現在才在研究標準?而美軍測試頭盔時,也會模擬高溫曝曬和海水浸泡進行測試,這都是台灣常見的戰場環境,國軍沒有理由不做測試。然而,國軍卻僅有製造子彈時會進行環境測試,製造防護裝備時完全沒有相關測試。
王婉諭再以抗彈板為例,指出國軍同樣採用較老舊的抗彈標準(NIJ-STD-0101.04),而非早於2008年即公布的、現行國際通用的標準(NIJ-STD-0101.06)。選用舊版標準,導致抗彈板就和頭盔一樣沒有環境測試,規避了新版驗收標準裡的標準溫度和濕度,以及受高溫與潮濕影響之環境。
王婉諭指出,軍備局迄今對共軍通用的子彈也完全沒有概念,更別提採取美軍做法:在通用抗彈標準之外,另外加測未來可能要實際面對的威脅彈種,也就是共軍的DBP87步槍彈,或者最新的DBP10步槍彈。國防部僅以動能的紙上計算來檢驗抗彈板的防護力,這根本忽略軍備上的常識:彈頭設計、材質與結構等因素,都會影嚮到子彈的穿透力。她質疑,國防部難道是把國軍的生命當玩笑嗎?用 40 年前的標準來測試、驗收,除了怠忽職守外,難以想到其他解釋。
立委陳椒華指出,理論上軍用品設備規格訂定、生產製造與驗收業務因彼此可能有相互監督的關係,應由獨立的三個單位來負責,但是在我國,這三個工作都由軍備局來負責。舉例而言,軍備局部分生產設備品質仍未精良,是否影響源頭所設定的裝備規格;而產出的裝備品質如有問題,在軍中強調服從的文化裡,軍備局的驗收單位是否能夠如實驗證,也讓人存疑。
陳椒華以頭盔為例,當初陸軍提出所提規格為NIJ-STD-0106.01標準中的IIIA等級,而實際上該標準最高只到II級,陸軍提出的規格並不存在,因此,後續產製的頭盔規格,實際上為軍備局協調而來,並非國際通用的標準。為何不採取國際通用的標準,卻未見軍備局說明。軍備局主張自己轄下的「規格驗測中心」為一獨立單位,但是在強調服從長官、相對封閉的軍隊文化之中,也很難期待該中心能客觀驗測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所製造的裝備。
陳椒華呼籲,國軍的軍備規格應該要接軌國際,在設計與需求端採用美國軍規或北約標準,在驗收端,更因納入第三方公正驗證單位,才能確保有好的裝備保護國軍,讓國軍可以安心的保衛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