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確保醫療量能及病人能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提供,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可使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預約視訊看診,申請方式共有兩種,一種為患者自行預約診療,第二種則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協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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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個案使用「清冠一號」申請流程。(圖/衛生福利部)
▲確診個案使用「清冠一號」申請流程。(圖/衛生福利部)
一、預約視訊診療得採以下2方式:

(1)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個案可連繫責任院所,請該院所協助安排中醫師通訊診療評估個案狀況。

(2)民眾自行預約: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

二、診療後之領藥/取藥方式:

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編輯:鍾怡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