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發會推估,我國將從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65歲以上人口比例將超過20%。金管會要求證券、投信投顧及及期貨公會分別訂定相關高齡金融服務自律規範及準則,對於65歲以上高齡自然人應採取6大強化保護措施,並納入證券期貨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強化證券期貨業對高齡客戶保護機制,但會先給予6個月緩衝期,自今(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證券期貨業公會所研擬的自律規範,已經金管會同意備查,自律規範所適用的高齡客戶,為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條規定的對象,即65歲以上自然人,未來證券期貨業依據自律規範,對於高齡客戶應採取6大強化保護措施,包括1、KYC作業應就高齡客戶設計符合其風險特性的風險屬性評估機制;2、KYP作業應針對高齡客戶適當考量影響性較高因子,充分反映其風險等級及標示特性。
3、對高齡客戶辦理適合度評估時,應妥適評估說明擬推介商品的適合性及推介理由,以確認所行銷商品確實適合高齡客戶;4、向高齡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應強化行銷與契約文件可閱讀性;5、對高齡客戶特殊行為,宜採關懷提問因應措施;6、應有銷售高齡客戶高風險商品交易檢視或確認機制、高齡客戶交易監控及加強查核機制等。
不過,考量自律規範發布後,證券期貨業內部規章及資訊系統仍須配合調整的時程,金管會給予6個月緩衝期,明定自律規範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已請證券期貨業公會確實輔導所屬會員訂定內部作業規定及強化從業人員教育訓練,並適時辦理說明會,以利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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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高齡客戶辦理適合度評估時,應妥適評估說明擬推介商品的適合性及推介理由,以確認所行銷商品確實適合高齡客戶;4、向高齡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應強化行銷與契約文件可閱讀性;5、對高齡客戶特殊行為,宜採關懷提問因應措施;6、應有銷售高齡客戶高風險商品交易檢視或確認機制、高齡客戶交易監控及加強查核機制等。
不過,考量自律規範發布後,證券期貨業內部規章及資訊系統仍須配合調整的時程,金管會給予6個月緩衝期,明定自律規範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已請證券期貨業公會確實輔導所屬會員訂定內部作業規定及強化從業人員教育訓練,並適時辦理說明會,以利落實執行。